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6年县****点击登录查看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择优确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玉树市2026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1.2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1.3 项目概况:玉树市2026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预算金额110万元,主要采购内容为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对辖区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及重点污染源检测服务。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全过程服务。
1.4 代理范围:项目招标代理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梳理、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组织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示、资料整理归档等全环节服务。
1.5 代理时限:自签订招标委托代理合同至招投标资料通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为止。
1.6 代理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计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最高限价为采购预算资金的1.5%。比选人不向中选人支付、收取任何费用。
二、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 综合评分法 ,总分100分。评审小组按照评分标准对各比选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高低排序;报价得分仍相同的,按技术方案得分高低排序。中选人综合得分须达到60分及以上。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加比选的代理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政府采购备案: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青海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hai.gov.cn)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备案。
3. 专业能力:拥有不少于3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4. 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依法纳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无违法记录: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违规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为准。
7. 无行贿犯罪记录: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8. 非联合体:本项目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中选人不得分包、转包。
(二)专业能力要求
1. 类似业绩:具有环境服务采购招标或类似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
2. 人员配置: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精通招投标代理业务。
3. 办公条件:在青海省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具备独立的开、评标室及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监控设备。
4. 设备能力:具有履行招标代理工作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报名时间:****至****(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4.3 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4.4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
五、比选文件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18: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接收。
5.2 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综合办公室。
5.3 递交方式:比选文件应胶装成册并密封递交,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袋上应注明“玉树市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申请文件”、参选单位名称、参选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5.4 比选文件内容:
(1)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政府采购备案截图、信用查询记录、无违法记录声明、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等);
(2)比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人员证书、认证证书、办公场所证明等);
(3)报价单(含下浮率);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质证书;
(6)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
(7)招标代理方案及服务承诺;
(8)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六、评审办法
6.1 资格审查:评审小组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资格条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进入详细评审环节。
6.2 综合评审: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按照评分标准进行逐项打分,各位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6.3 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1 | 报价 | 15分 |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自报下浮率,每下浮1个百分点得0.75分,最高得15分 | |
| 2 | 招标代理业绩 | 20分 | ****至今完成招标代理项目,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20分);环境监测类项目每个额外加1分(上限5分 | |
| 3 | 认证证书 | 9分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分 | |
| 4 | 人员配置 | 16分 | 高级工程师:2名得2分,每增1名加1分(最高8分);中级工程师:5名得3分,每增1名加1分(最高5分);从业人员能力考评证书≥3人得3分 | |
| 5 | 办公设施 | 10分 | 办公场所:<100㎡得0分,100-300㎡得2分,300-500㎡得3分,≥500㎡得5分;独立开评标室及监控设施得5分 | |
| 6 | 招标代理方案 | 30分 | 内容详细可行30-20分,一般19-10分,较差0-9分 |
七、结果公示与中选确认
7.1 结果公示:比选结果在玉树市人民政府网站、点击登录查看官方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7.2 中选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排名第一的比选申请人为本项目中选代理机构。中选人放弃或不能按时签订合同并履约的,按排序依次递补。
7.3 合同签订:中选人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比选人签订招标委托代理合同。
八、其他事项
1. 费用承担:参选的代理机构编制比选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本单位不作补偿。
2. 资料真实性:参选机构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参选资格。
3. 廉洁要求:比选过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4. 解释权:本比选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所有。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玉树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附件:比选评分标准明细表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报价 | 15分 |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自报下浮率。报价每下浮1个百分点得0.75分(即下浮1%得0.75分),最高得15分。 |
| 2 | 招标代理业绩 | 20分 | 提供****至今已完成招标代理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20分。须提供对应招标代理合同、网站中标公示截图及中标通知书,资料提供不全不得分。具有环境监测类或环保类项目代理业绩的,每个额外加1分(加分上限5分)。 |
| 3 | 认证证书 | 9分 | 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不提供不得分。 |
| 4 | 人员配置 | 16分 | (1)公司具备2名高级工程师得2分,每增加1名得1分,最高得8分。 |
| 5 | 办公设施及信息化条件 | 10分 | (1)在青海省内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办公经营场所<100㎡的得0分,100㎡≤办公经营场所<300㎡的得2分,300㎡≤办公经营场所<500㎡的得3分,500㎡≤办公经营场所的得5分。(提供场所图片、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6 | 招标代理方案及服务承诺 | 30 | 内容详细可行得30-20分,内容一般得19-10分,内容较差或不提供得9-0分。重点评审以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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