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集团各项业务开展需要,拟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三家具有劳务服务资质的劳务外包服务公司,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服务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劳务外包服务
(二)委托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三)服务地点:呼伦贝尔市(不限于)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参选单位负责招聘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用工单位工作。劳务人员必须满足用工单位提出的上岗条件且能够胜任用工单位所安排的工作。
(二)服务期限:自****起至****止。
(三)服务价格:最高限价管理费每人每月160元。
三、参与比选的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五)具备满足食品集团需求开展劳务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劳务外包经营范围)、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2023—2025年)内参与的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在与我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四是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五)服务价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浮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报名及递交材料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17:00。
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递交材料:凡有意参与者,请将纸质比选文件密封装订盖章后递交,或者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qq.com。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六、比选方式
(一)从报名的符合条件单位中,由我公司发布邀请函。
(二)比选单位持邀请函和相关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比选(邀请函需加盖公章)。
(三)食品集团评审组开展比选并完成打分工作,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序前三位的三家单位确定为中选单位;当出现多家单位得分并列第一、不能直接筛选出三家单位时,由评审组组织综合评议,最终确定三家拟中选单位。
(四)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外包服务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服务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食品集团公司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发现立即将其列入公司“黑名单”。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所有。
1.点击登录查看劳务外包服务机构比选报名登记表.docx
2.比选项目被邀请人报价承诺函及报价单.docx
3.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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