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和局集团公司包头供电段、呼和浩特供电段供电配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局供电配件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呼和局供电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呼和局供电配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2.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时间要求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投标物资同类产品须具有铁路近三年内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3.5.腕臂支撑装置、限位型定位装置、非限位型定位装置、终端锚固线夹、整体吊弦及吊弦线夹、电连接装置、滑轮补偿装置、棘轮补偿装置、弹簧补偿装置、中心锚结装置、弹性吊索装置、线岔、预绞式金具、铜合金接触线、铜合金承力索、棒形瓷绝缘子、复合绝缘子须具有有效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
3.6.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8:00至****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9.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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