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昌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羽林街道芦土坑段河道整治工程,于****上午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如下: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浙江玲瑞建设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项目负责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为浙****2932 |
| 技术负责人 | 汪芬 工程师证****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叶方义 专职安全员证浙水安C**** |
| 安全员 | 郑赛英 SGL**** |
| 质检员 | 王倩倩 SGL**** |
| 施工员 | 李君 SGL**** |
| A证 | 黄睿 浙水安A**** 林立 浙水安A**** 钱珺 浙水安A**** |
| B证 | 点击登录查看 浙水安B**** |
| C证 | 叶方义 浙水安C**** |
| 社保(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 | 符合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 质量 | 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2025)合格标准 |
| 动态核查 | 合格 |
| 投标报价(元) | ****元 |
| 综合得分 | 97.54 |
否决投标情形:无。
X值为 2.4 。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 11 月 14 日至2025年11月 17 日。
招标人(盖章):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负责人(签字):
地址:新昌县****
电话:****
代理机构(盖章):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日期:2025年 11 月 14 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新昌县水利水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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