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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河婆街道客潭村荣和苑建设项目

广东揭阳 全部类型 2024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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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揭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证日期:**** 建设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工程名称 揭西县河婆街道客潭村荣和苑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揭阳市****点击登录查看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王志鑫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黄澍华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黄莘 总监理工程师 黄毅毅 合同工期 **** ~ **** 状态 正常 备注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69082.51 ㎡,计容建筑面积 52263.01 ㎡,不计容建筑面积 16819.5 ㎡。由商业公寓1栋A、B座、2栋、3栋、4栋A、B座塔楼组成,一层地下室。质量监督注册号:jx2023-034 安全监督注册号:jxAQ2023-034 注意事项 一、 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 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 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 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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