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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招标公告(原标题: 废旧铅酸蓄电池)

广东广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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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废旧铅酸蓄电池
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废旧铅酸蓄电池
标的编号 ****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废旧铅酸蓄电池
转让底价(万元) 2.727000
挂牌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资产概述 详见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24]第C0744号)。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预付金。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按现场存放状态转让移交,预估重量150.013吨,估算重量仅作参考。资产出厂前须过磅(厂内电子秤),实际成交的重量以转让方厂内过磅单的数据为准。

2.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范围不超过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24]第C0744号)中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价值评估明细表的范围,详见公告附件废旧铅酸蓄电池价值评估明细表。

3.本次转让标的主要为废旧铅酸电池,挂牌价格为标的资产每吨单价,转让底价按单价分类:其中A类评估单价(转让单价)为0.611万元/吨,预估重量5.461吨,详见表1;B类评估单价为(转让单价)0.674万元/吨,预估重量0.112吨,详见表2;C类评估单价(转让单价)为0.705万元/吨,预估重量144.414吨,详见表3;D类评估单价(转让单价)为0.737万元/吨,预估重量0.026吨,详见表4。转让底价=A类转让单价+B类转让单价+C类转让单价+D类转让单价。

4.A类转让单价占转让底价比例为:6110/27270≈22.41%,B类转让单价占转让底价比例为:6740/27270≈24.72%,C类转让单价占转让底价比例为:7050/27270≈25.85%,D类转让单价占转让底价比例为:7370/27270≈27.03%。

5.交易预付金=A类交易预付金+B类交易预付金+C类交易预付金+D类交易预付金。其中A类成交单价=成交价*22.41%;B类成交单价=成交价*24.72%;C类成交单价=成交价*25.85%,D类成交单价=成交价*27.03%。

A类交易预付金=A类预估重量*A类成交单价;B类交易预付金=B类预估重量*B类成交单价;C类交易预付金=C类预估重量*C类成交单价;D类交易预付金=D类预估重量*D类成交单价。

6.资产成交总价=(A类成交单价*A类过磅重量)+(B类成交单价*B类过磅重量)+(C类成交单价*C类过磅重量)+(D类成交单价*D类过磅重量)。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规定,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单位,应取得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意向受让方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代码包括900-052-31(废铅蓄电池及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为完成标的资产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如不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视作受让方自动放弃受让,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置,并不予退还。受让方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预付金的一部分。

9.本次交易的资产现状以现场存放、现状转让。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移交的资产以转让交易信息公告期间现场勘验的资产为准,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放弃对标的资产的现场勘验或尽职调查并不影响其承担上述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交易预付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5.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二、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本次转让资产的交接地点在转让方厂区内,资产出厂前必须过空磅、重磅。

2.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预付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收到交易预付金后,转让方允许受让方进行标的资产过磅及交割。

3.交割过程中,受让方应确保交易预付金多于实际交割货物总价{实际交割货物总价=(A类成交单价*A类实际过磅重量)+(B类成交单价*B类实际过磅重量)+(C类成交单价*C类实际过磅重量)+(D类成交单价*D类实际过磅重量)}。当交易预付金不足以交割标的资产时,受让方应追加支付交易预付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收到追加的交易预付金后邮件通知转让方,转让方将允许受让方继续进行标的资产的交割。

4.标的资产整体交割完毕,双方签署《移交完成确认书》确认合计交割的标的资产重量及交易价款;交易预付金与交易价款等额的部分在《移交完成确认书》签署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交易预付金大于交易价款的,超额部分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原路无息退回。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根据《移交完成确认书》向交易双方出具《缴费通知》。

5.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6.受让方须在转让方发出进厂工作许可通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受让范围内的所有资产清理、搬运完毕并移出转让方厂区****

7.受让方在规定的提货期限内未将受让资产提取完毕,转让方有权清理受让资产。

8.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时起,受让资产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至受让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治安、环保责任以及标的资产的保管、损坏、灭失风险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资产按现状(包括看样时交易标的堆码现状、数量和瑕疵状况现状)进行转让和移交,转让方及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不保证交易标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9.受让方在厂区现场工作期间,须遵守厂区内的各项安全、生产、施工和交通管理制度和规定,并服从厂区内的安全、保卫及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

10.受让方在现场拆卸、装运过程中不得在厂区内从事对受让资产进行除锈、清灰等工作。

11.受让方转运完后须将堆放场地清理干净。

12.意向受让方若需进行现场勘查的,须遵守转让方厂区管理要求。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代码包括900-052-31(废铅蓄电池及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000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
保证内容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 赖少川 注册资本(万元) 558870.538461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76616B 经营规模 大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广东省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批准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日期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2023年第26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csuaee.com.cn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广州市****
交易机构网址 https:****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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