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拍挂类型 | 挂牌出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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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高土交网挂告字〔2025〕13号 | ||
公告性质 | 交易公告 | ||
供应方式 | 招拍挂出让 | ||
交易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高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高土交网挂告字〔2025〕13号
经高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委托本中心对以下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网上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宗地编号:****;宗地位置:高州市****
(二)宗地编号:GZ****;宗地位置:高州市****
(三)宗地编号:GZ****;宗地位置:高州市阳信高速(高州北服务区)地块六;属于单独选址用地;宗地面积:2107.5平方米;用地性质: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使用年限:商业用地40年。经济技术指标:1、容积率:≤1.0。2、建筑密度≤50%。3、建筑高度≤24米。具体规划条件详见高规条字〔2025〕011号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图件。估价备案编号:****BA0056;网上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86.3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6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
(四)宗地编号:GZ****;宗地位置:高州市****
(五)宗地编号:GZ****;宗地位置:高州市****
二、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重要时间节点(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系统自动确认为准):
(一)公告时间:****至****止;
(二)挂牌申请时间:****9时至****17时;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17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四)网上挂牌竞买时间:****9时至****9时止;
(五)限时竞价时间:****9时起。
三、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符合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活动。本次活动只接受网上单独竞买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现场书面递交等形式的竞买申请。为确保本次宗地出让成交和项目的顺利建设,特对竞买人资格及须承担的相应义务作如下要求:竞得人如属非本市****
四、其中宗地编号****土地开发利用条件:
根据高州市科工商务局和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关于降低城东片区义山工业园制造业项目企业用地成本的函》,土地开发利用条件如下:
(一)地块准入产业:要求参拍企业为从事汽车关键零部件、医疗设备、电子、机器人有关制品的生产型企业。地块准入产业类别属于《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中的以下类别:
1、第十四项第35条中的“机器人及集成系统”类别。
2、第十三项第5条中的“新型医用诊断设备和试剂、数字化医学影像设备,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高端放射治疗设备,电子内窥镜、手术机器人等高端外科设备,新型支架、假体等高端植入介入设备与材料及增材制造技术开发与应用,危重病用生命支持设备,移动与远程诊疗设备,新型基因、蛋白和细胞诊断设备”类别。
3、第十六项第1条中的“汽车关键零部件”类别。
4、第二十八项第 35条中的“医疗电子、健康电子、生物电子、汽车电子、金融电子、航空航天仪器仪表电子、图像传感器、传感器电子等产品制造”类别。
(二)对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建设期限、容积率、投产时间等作出明确约定,实现用地集约。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9〕397号)及我市****
(三)取得土地公司须在高州市成立法人有限公司、财务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等税在当地缴纳。
(四)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须与高州市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
(五)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监管协议书》。
(六)按《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粤府〔2018〕79号)及《茂名市****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交易活动仅限于在互联网上进行,首次参加网上挂牌交易的意向申请人,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绑定手续。有意竞买者请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9011/sso/)点击“土地使用权交易”按钮,查询并下载相关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活动。交易系统将通过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宗地的网上公开挂牌交易结果。
(二)网上公开挂牌交易实行竞得人后置审核制度。本中心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核,故竞得人必须保证其竞买资格及提交的资料符合竞买条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否则本中心有权取消其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竞得人须自网上挂牌截止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本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点击登录查看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条款、交易约定事项履行义务及承担责任。根据委托方要求全部土地出让价款自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 30 日内缴纳;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可作为部分土地出让价款。
(三)本次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价规则详见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文件,有意者,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茂名市)” 等媒介查看公告。即日起标的实地展示并可联系看样或查询,联系电话:****土地矿产交易组、****权益与利用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联系地址:高州市府前路57号(建行高州支行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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