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采购办公室对佛山市临床检验结果互认质量评价平台数据自动采集服务(第二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临床检验结果互认质量评价平台数据自动采集服务(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采购控制价:¥10000元,本项目只接受等于或低于采购控制价的报价,如供应商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或分项采购控制价的,视为无效供应商。
四、服务期;
序号 | 仪器数量 | 服务期 | 单项采购控制价 | 总采购控制价 |
1 | 5台 | 1年 | 2000元/台/年 | 10000元 |
五、商务条款:
(一)完成时间:****前
(二)售后服务要求:
(1)具有稳定可靠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同类合作机构。
(2)出现问题能及时处理问题。
(三)付款方式:
(1)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
(2)采购人财务支出需要政府部门审批,采购人提交给政府部门的支付审批时间,视同为付款时间。
(四)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为广东省佛山市目的地交付使用。
(2)报价中必须包含项目实施过程所有费用、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3)本项目只接受不高于采购控制价的报价,如供应商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或分项采购控制价的,视为无效供应商。
六、参与报名的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出现问题、造假或牵涉商业违规操作行为的,本院将取消该项目成交权,将企业纳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需提交的资料: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公告期内(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交以下资料:
(一)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模板见附件),具体要求详见公告附件;②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③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模板见附件),具体要求详见公告附件;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
6.响应承诺函(模板见附件)。
7.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模板见附件)。
8.杜绝商业贿赂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9.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
10.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记录。
(二)项目资料:
1.分项报价明细表(模板见附件);
(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说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按上述第八点“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按顺序对资料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及页码。资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所有提供的资料需加盖相应公司公章。
九、提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至****下午5点。
(二)报名资料递交方式:
1.现场或邮寄递交。
1.1.现场递交地址:点击登录查看医技科四楼采购办公室。
1.2.邮寄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南路10号(乐平镇人民医院采购办收),收件电话:****。
2.电子版资料(需盖公章)请同步发送至邮箱:****@163.com。
佛山市****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附属乐平医院)
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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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佛山市临床检验结果互认质量评价平台数据自动采集服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