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类型:其他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挂牌价:1488.0万元 | 保证金:298.0万元 |
报名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 17时00分00秒 |
标的名称:2025CZ-01号地块(原攸县**** |
标的基本情况:产权证号:湘(2024)攸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 法》、《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惯例, 制定本《拍卖须知》。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00 在株洲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拍平台:湖南省(株洲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 111.22.74.39:9091/portal/index举行网络拍卖会,现将拍卖有关 事项告知如下:
序号 | 标的物名 称 | 标的概况 | 标的所 在地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加 幅度 (万元) |
1 | 2025CZ-01 号地块(原 攸县**** | 产权证号:湘 (2024)攸县不动 产权第 **** 号,登记土地面积 为 2598.9 ㎡,房屋 建筑面积:1441㎡, 实测土地面积为: 2598.9 ㎡,房屋实 测面积为:1441㎡。 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用地, 权利性质为:国有 划拨。 使用年限:40 年 | 攸县联 星街道 永佳社 区 | 1488 | 298 | 10 |
2 | 2025CZ-乡 镇 02 号地 块(攸县**** | 土地证为:攸国用 (2003)字第瓷 24-02 号,登记土 地面积为 15077.5 ㎡ ,宗地确权土地 面积为:15211.82 ㎡ ,房屋实测面积 为:4166.22 ㎡。 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用地, 权利性质为:国有 划拨。使用年限: 40 年。 | 攸县**** | 1176 | 236 | 10 |
一、拍卖标的
竞价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05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自由竞价
时间为 30 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 4 分钟)。
二、竞买资格
1、竞买人资格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凡参与委托人、拍卖人项目中有 拖欠款项、相互串通及其他违约行为的不得参加本次拍卖。(3)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参加竞买的除外,并具备与拍卖标的相适应的竞 买资格。
2、竞买资格提供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法人或其他组织:(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授权委托书;(5) 代理人身份证;
3、保证金
竞买人必须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且每份保证金只对竞买人拟竞 拍的对应标的有效。
竞买保证金:
向湖南省(株洲市****
备注:参加拍卖会的意向竞买人必须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最高 报价人资格审查实行后置审查的方式。最高报价人未按竞买要求条件 参与拍卖,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最高报价人违约,须接受公 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标的重新组织网络拍卖。
请意向竞买人务必满足报名资质条件、获取并了解《竞买须知》 等相关拍卖文件后参与拍卖。
三、标的展示
拍卖标的于公告之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竞买人请按约定时间内进行实地看样、现场状况勘查,标的物的 瑕疵等一切状况以现场实物实际情况为准,竟买人自行评估并承担风 险,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四、咨询详情
五、咨询电话:****(文)
六、竞买报名
1、报名、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2 日 17 时
2、获取相关文件:
请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登录湖南省(株洲市)国 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
(111.22.74.39:9091/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下载交 易文件,查看交易状态和相关数据。
3、办理 CA 数字证书与绑定
竞买申请人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 网上办事 大厅 ”进入“注册登记 ”,进行在线注册、在线办理 CA 证书,然后 点击“登录注册平台 ”进行在线激活和绑定数字证书。
4、竞买申请程序
(1) 申请程序
竞买申请人应在公告规定的申请时间内凭CA 数字证书登陆交易 系统对拟竞买的标的提交申请,并在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 方可参加相应标的的竞买。
优先权人须登录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5、竞买人参拍前,请仔细阅读《湖南省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 竞买人操作手册》。
6、对有违规行为、无竞买资格或可能影响拍卖正常进行的竞买 人,本公司有权限制或拒绝审核其竞买资格。
7、竞买人取得参拍资格后,需由本人或书面委托其代理人按时 参加拍卖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买人权力。
六、网络拍卖及风险提示:
(一)报价程序
意向竞买人必须按照规范的网拍流程进行操作,须自行登录湖南 省(株洲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
(111.22.74.39:9091/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下载交 易文件,查看交易状态和相关数据。具体操作详见《湖南省国有资产 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湖南省国有资产网上交易须知》。
1、意向竞买人在网上拍卖会开始前应提前登录交易系统,了解 并掌握本次网上拍卖会相关操作办法,做好竞拍准备。竞买人通过自 备终端参与竞价活动,应尽量采用高宽带、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 竞买人通过公共环境参与竞价活动,应该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 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
2、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 供竞买人自己使用。竞买人应对其参与竞买的注册账号的安全性负责。 凡使用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任何操作,均视 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其账号(用户名)进行的所有行为 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盗用, 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者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 密码遭他人非法盗用,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须自行承担,拍卖人、网 拍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3、竞价账号为意向人参与竞价的唯一凭证,各竞买人需认真保 管,该竞价账号一旦登录并参与竞价即视为意向人本人参与竞价,接 受本竞买须知,并接受竞价结果。初次登记的竞买人应对初始密码及 时修改,如因未及时修改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及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报价规则
1、竞买人通过交易系统报价。
2、竞买人的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其他竞买人在规定的报价时 间内如要继续报价,应以加价方式报价,每次加价量为规定的加价幅 度的整数倍,同一竞买人可多次加价报价,网上拍卖/网上竞价期间 的第一人次报价可以等于起始价或任意加价幅度的有效价格,同一价 格不能重复报价。
3、符合本报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 效报价,不得撤回。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避免临近报价截止时间出价,以防止网络延时导致 交易系统无法即时接收报价。
2、不符合报价规则或因竞买人的电脑操作系统故障、交易系统 故障、网络故障等导致无法被交易系统接收情形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3、拍卖标的加价幅度在网拍系统中设定,在起拍价基础上设有 竞价阶梯可供竞买人报价,竞买人可选择按钮出价。拍卖人在此提醒: 因竞买人输入操作不当而造成的风险是不可逆转的。网络系统对竞买 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出价最高且到达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 经拍卖师确认即为拍卖标的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买受 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4、拍卖中,如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拍卖标的的保留价时, 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标的此次拍卖不成交。
(四)网上拍卖/网上竞价及其成交结果
1、网上拍卖/网上竞价程序分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
2、竞价注意事项:
(1)竞价开始后,竞价人应首先根据标的设定的起价,确定是 否点击出价,如需要加价的,根据标的设定的加价幅度点击加价按钮 进行加价;竞价人可以按照加价幅度的任意整倍数进行加价。完成加 价后,点击出价按钮完成出价。只要竞价人选定的价格高于当前最高 价,出价将被系统接受,否则须重新选定价格后再出价。
(2)竞价均采用增价方式,当前报价将在标的信息中公示。
(3)每个标的首次出价可以是系统显示的起始价,亦可在起始 价基础上加价后出价,具体由竞价人自行决定。
(4)当前价格为本人出价时,出价记录将以“下载下载下载下载 ”标记。
(5)竞价过程中,无论何种情况,均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 先 ”的原则确定当前最高价,并始终以系统实际接受的最高价为准。 竞价结束时,如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系统将按当前最高价确 定成交价及买受人(有优先权人参与的按优先权规定),并自动生成 成交提示信息。
(6)标的最高出价未达保留价的,则标的流标。
3、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依照以下规则进行:
(1)竞价开始前,将显示本场拍会是否有优先权人参拍;
(2)竞价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 最高价应价,如无更高应价,则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 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价人。不同级别优先 购买权人,可根据需要设置 1-100 级别,数字越大级别越高。
(五)成交结果及其发送
确认成交的,交易系统即时向最高报价人发送《最高报价人通知 书》,并在相关信息栏中显示并及时备案交易结果。
(六)签订《成交确认书》
最高报价人资格审查实行后置审查的方式。竞价结束后 3 个工作 日内,出售(租)人对最高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核,在 5 个工作日内提 出审查意见。
出售(租)人或委托交易中心与通过资格审核的竞得人在网上交 易系统签订《成交确认书》。
有交易服务费缴纳要求的,在资格审查通过后 3 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易服务费。
最高报价人未按竞买要求条件参与竞价,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视为最高报价人违约,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其所 交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标的重新 组织网络拍卖/网络竞价。
(七)签订《国有资产租赁或转让合同》
成交后,竞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业主方签订《国有资产租赁 或转让合同》。
(八)竞得提示的效力
交易系统推送的竞得提示为成交标志,对出售(租)人、竞得人 (受让人)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九)交易中止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或终止公开出租/公开出售活动, 并在交易平台网站发布公告:
1、资产处置交易中出现人民法院及其他有权机构依法发出终止 交易书面通知。
2、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造成公 开出租/公开出售无法实现的。
3、出售(租)人在网上拍卖/网上竞价开始前撤回委托出售(租) 标的的。
4、应当依法中止、终止公开出租/公开出售活动的其他情形。
(十)免责说明
1、交易主体通过 CA 数字证书实施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其自身的 行为或其合法授权的行为,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2、交易系统使用CA 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交易主体应妥善保 管证书,防范网络风险,保护电脑操作系统的安全。因遗失 CA 数字 证书,忘记和泄露 CA 数字证书密码,竞买人的电脑操作系统被入侵 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遗失 CA 数字证书的,交易主体须携带有效证件资料,至 CA 重新申领。补办期间原CA 数字证书所实施的行为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4、由竞买人在网上竞买过程中于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电脑故 障、网络故障、电路故障、服务器故障、交易系统故障等因素,导致 不能下载有关文件、不能进行网上有效报价、不能进入限时竞价等情 况的,竞买人须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交易中心除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外, 不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络竞买带来的风险,如果发 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放 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拍卖人和委托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权利。
5、为确保网络传输的安全,保障竞买人的利益,交易系统对网 络资料的传输采用数据加密处理,但不保证指定网址不被恶意攻击、 服务器不发生网络病毒入侵,也不保证网络信息的绝对安全和准确。
交易中心人采取有力措施尽量避免系统发生错误,但不承担由此产生 的后果和责任。
6、网上拍卖活动的时间(计时)以网上拍卖系统时间(计时)
为准。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计时)与网上拍卖系统时间(计 时)不同而导致竞买人未按时参加拍卖或其他不利后果,均由竞买人 自行承担责任。
7、参与网上拍卖的竞买人须具备操作计算机的能力并自备竞价 工具,拍卖人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8、网络拍卖会的暂停、暂缓及其他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网络时延、非法 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网络及竞买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 于竞买中断、竞买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导致竞买不充分,拍卖人有 权决定本场网络拍卖的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拍卖会暂停、继续拍 卖、择日重新拍卖、撤拍、成交无效等情形。拍卖人会将相关情况告 知全体竞买人。
9、网上拍卖免责情形
①由于竞买人在登录正式网上拍卖会之前,未在网拍平台熟悉竞 拍流程,导致不能正确操作竞价系统报价的。在正式拍卖会过程中因 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
②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 价的。
③由于竞买人在同一个终端设备通过多个竞价账户进行竞价而 造成系统响应变慢、死机、报价错误等情况的。
④属于网络延迟、拍卖现场非网拍平台原因突发停电、网络系统 问题的。
⑤拍卖人、委托人、网拍平台有合理的理由认为竞买人及其他拍 卖参与人在具体交易事项中可能存在重大违法或违约情形。
⑥竞买人明确同意其使用网拍平台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
其自己承担;因使用网拍平台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 拍卖人、委托人、网拍平台对竞买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⑦拍卖人、委托人、网拍平台不保证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竞买人 的要求,也不保证服务不会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也都不作担保。
⑧拍卖人、委托人、网拍平台不保证为向竞买人提供便利而设置 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 本平台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拍卖人、委托人、网拍平台不 承担任何责任。
⑨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拍卖人、委托人、网拍平台不能控制的原因 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拍卖人、委托人、网拍平台不承担任何 责任。
⑩拍卖人、委托人、网拍平台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就因网拍平台的 技术、服务利润损失或任何特别、间接或后果性的损害(无论以何种 方式产生,包括疏忽)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同意对其自身行为的合 法性单独承担责任。
⑾竞买人的其他不当行为。
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拍卖带来的风险,如果发 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放 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拍卖人和委托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权利。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1、竞得人应以申请时的名义与出售(租)人签订《拍卖成交确 认书》、《国有资产租赁或转让合同》。
2、交易中心通过交易系统保存交易主体在转让活动中的所有记 录,作为交易主体参加转让活动的证明。
3、网上交易所涉及时间除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 到账时间为准外,其余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 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接收数据信息的时间为依据。
4、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的规定, 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 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 责任。委托人、拍卖人有权将其列入竞买人黑名单,今后不得参与任 何标的竞买。
5、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须具备操作计算机的能力并自备竞买 工具,委托人、拍卖人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买场所和竞买工具。
6、参与公开出租/公开出售活动的各方,均视为同意本《须知》。
七、特别声明:
请意向竞买人务必于拍卖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拍卖公司提交报名 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并获取拍卖资料,详细阅读了解重要注意事项, 签署相关书面承诺书后方能参与竞拍。未查阅的竞买人视为对相关事 项的确认,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重要拍卖文件中所享有的权 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拍卖成交后,不得以未实地查看标的、不了解标 的情况、未查阅上述资料等理由悔拍,否则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请意向竞买人务必满足报名资质条件、获取并了解重要拍卖文件 后参与拍卖,勿盲目竞价!
1、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的规定,不得阻挠 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委
托人,拍卖人有权将其列入竞买人黑名单,今后不得参与任何标的竞 买。
2、拍卖标的资料是对拍卖标的的一般性介绍,拍卖人或委托人 对拍卖标的任何方式(包括网站、印刷、图像、资料、新闻媒体等) 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3、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竟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详尽勘察了解。 拍卖人在拍卖标的的展览、出版、文告中,拍卖人提供的文字、数据、 图片、图示、音影、图像等拍卖资料的书面陈述或语言表述仅供参考, 未作陈述的不表示拍卖标的没有缺陷或修整,已经提及某些缺陷或修 整并不表示没有其它缺陷或修整。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 保责任。竞买人竞拍前需要自行评估和调查,竟买人一经应价即视为 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存在的瑕疵,在知晓风险前提下,自 愿参与竞买,并确认自己的竞价行为真实有效,不得反悔且责任自负。
4、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内在质量以移交 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品的规格型号、质量、色彩差异、原材料、 数量、完整性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 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资产与图片所示相异,由竞买人自行到现场进行确认;须修 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 看样的竟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自行 提取标的并做好一切善后工作,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提取过程中有 可能产生的纠纷及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一旦发生,任何纠纷均由 买受人自行解决。
5、根据法律规定,拍卖人有权在线上竞价开始前、线上竞价过 程中,中止线上竟价或撤回线上竞价。若出现前述状况,竞买人不得 向委托人及拍卖人主张任何费用,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6、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 由此产生的问 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7、若买受人违反本次拍卖条约,其资格自动丧失,拍卖人与委 托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当作违约金处理,拍卖人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买受人由此造成的 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保险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等)由买受人承 担。同时拍卖人将择期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 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高于原拍卖价款的,原 买受人应当赔偿差额。
八、特别申明
标的物现状拍卖,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攸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地块资产:
序 号 | 位 置 | 用途 | 建筑/土 地面积 | 结构、层数/ 设定利用条 件 | 起拍价 (万元) | 起拍总价 (万元) |
1 | 攸县**** | 商业服 务及其 配套用 房 | 1441 | 混合 4 层 | 361 | 1488 |
商业服 务业用 地 | 2598.90 | 1、土地用途 为商业服务 业用地,本次 评估设定为 南服用地 2、容积率为 0.55; 3、土地余使 用年限按商 服用地 40 年 4、地级别为 城区二级用 地 | 1127 |
该宗资产位于攸县****
记土地面积为 2598.9 ㎡,房屋建筑面积:1441 ㎡,实测土地面积为: 2598.9 ㎡ ,房屋实测面积为:1441 ㎡ 。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 地,权利性质为:国有划拨。
2024 年 11 月 13 日,攸县****
2024 年 11 月 20 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本次公开处置攸县 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土地面积 2598.9 ㎡,房屋建筑面积 1441 ㎡。
2025 年 2 月 28 日攸县****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 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0]19 号)文件要求, 因该宗资产土地原为机关团体用地/办公,现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 用地,不需出具土壤污染状况场地调查报告。
1、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使用年限:40 年。
2、该宗土地上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捆绑出让,受让人在 取得该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同时,取得该地上建筑物的权益,该宗地 上资产此次拍卖不增值。
3、本次出让土地面积 2598.9 ㎡ ,房屋建筑面积 1441 ㎡(详见红线图)。
4、拍卖起拍价:1488 万元(其中土地价格为 1127 万元,建筑价格为 361 万元),土地竞买保证金:298 万元,保证金缴纳到株洲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5、成交价款缴纳期限:成交之日起 60 日内交齐全部价款。
6、出让方不负责任何配套工程建设责任和费用,受让方如需对 原有房屋改造,需严格按照攸自然资条﹝2025﹞4 号规划条件执行。
7、受让方负责契税、印花税及办证相关费用,原产权单位配合。
8、资产移交时间必须是在成交价款全部交齐之后,资产移交由 县财政局、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现状移交,过程中涉及矛盾处理由 县财政局、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二)攸县外贸局瓷厂地块资产:
序 号 | 位 置 | 用途 | 建筑/土 地面积 | 结构、层数/ 设定利用条 件 | 起拍价 (万元) | 起拍总价 (万元) |
1 | 攸县**** | 商业服 务业用 房 | 4166.22 | 混合 1、2 层 | 105 | 1176 |
商业服 务业用 地 | 15211.82 | 1、土地用建 为商业服务 业用地,本次 评估设定为 商服用地 2、容机率为 0.274; 3、土地剩余 使用年限按 商服用地 40 年; 4、土地级别 为三等镇区**** | 1071 |
资产位于攸县****,权利人为原攸县外贸局瓷厂(现 归为行业办)土地证为:攸国用(2003)字第瓷 24-02 号,登记土地 面积为 15077.5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 五十六条规定,该宗地确权土地面积为:15211.82 ㎡ ,房屋实测面 积为:4166.22 ㎡ 。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权利性质为:国
有划拨。
2024 年 11 月 13 日,攸县****
2024 年 11 月 20 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本次公开处置攸县 外贸局瓷厂,土地面积 15211.82 ㎡ ,房屋建筑面积 4166.22 ㎡。
2025 年 2 月 24 日攸县****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 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0]19 号)文件要求, 因该宗资产土地原为瓷厂,现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不需出具 土壤污染状况场地调查报告。
1、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使用年限:40 年。
2、该宗土地上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捆绑出让,受让人在 取得该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同时,将该地上建筑物(房屋)的产权一 并登记,并取得该地上建筑物的权益,该宗地上资产此次拍卖不增值。
3、本次出让土地面积 15211.82 ㎡,房屋建筑面积 4166.22 ㎡(详 见红线图)。
4、拍卖起拍价:1176 万元(其中土地价格为 1071 万元,建筑 价格为 105 万元),土地竞买保证金:236 万元,保证金缴纳到株洲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5、成交价款缴纳期限:成交之日起 60 日内交齐全部价款。
6、出让方不负责任何配套工程建设责任和费用,受让方如需对 原有房屋改造,需严格按照攸自然资条﹝2025﹞2 号规划条件执行。
7、受让方负责契税、印花税及办证相关费用,原产权单位配合。
8、资产移交时间必须是在成交价款全部交齐之后,资产移交由县财政局、攸县行业办公室按现状移交,过程中涉及矛盾处理由县财政局、攸县行业办公室负责。
八、拍卖款项、成交文件签署: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缴清下列拍卖款项:
(1)拍卖总成交款(不含税且不开发票)(本项除外,按照约定 成交之日起 60 日内交齐拍卖总成交款);
(2)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按叁万元/宗向拍卖人支付佣金;
(3)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 号文件全额承 担株洲市****
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成交总额(万元) | 收费标准(元/个标的) |
产权交易服务 | 66 以下 | 成交总额×0.3% |
66-1000 以下(含 1000) | 2000 | |
1000-5000(含 5000) | 24000 | |
5000-10000(含 10000) | 80000 | |
10000 以上 | 100000 |
买受人办理完资产交接手续、在征得委托人同意、且无任何违约 行为后,原路全额无息退回保证金。
备注:请竞买人在竞拍前,仔细阅读每次拍卖会发布的《竞买须 知》、《拍卖公告》等相关拍卖文件,把成本费用核算好,理性竞拍!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则视为竞买人完全同意并接受所有条款,并对 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当天 17 时前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 认书》。
最高网络应价的竞买人在成交后,其竞买人身份同时变为法律意 义上的买受人身份,网络竞价成交结果《拍卖成交确认书》无论买方 是否签字或盖章均合法有效。
九、其他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在拍卖开始时,仔细阅读和理解《湖南省国有资产 资源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手册》、《竞买须知》及《特别说明》等事 项,并掌握使用好网络竞价操作,当 日拍卖会开始前竞买人应提前登 录竞拍网站并点击进入本场拍卖会,做好竞拍准备。未能参与网络竞 价的,由竞买人承担所有责任。
拍卖人有权根据拍卖活动的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进行修正或补
充,并在拍卖会开始时由拍卖师进行口头说明或通过系统发布消息进 行说明。竞买人一旦参与网络竞价,则视为竞买人已经知悉并认可该 修正或补充。该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 法律效力。
2、特别提示竞买人,标的竞价的结束并不意味着成交,最后成 交与否以拍卖人确认后现场宣布为准。
3、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 不含委托人和买受人在交易中需要承担的税费、佣金。
4、拍卖人在图录、网页或其它出版物中所标示的拍卖标的的价 格,不作为拍卖标的的保留价、成交价或作其它用途时的价值依据。
5、如拍卖成交后,因有关国家政策法规造成标的不能移交的,
依规撤消交易,由拍卖人向买受人退回全部拍卖价款。委托人、拍卖
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不得向委托人及拍卖人主张任何费用, 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6、拍卖人有保守交易双方商业机密的义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相关法律以及本规则,维护拍卖各方的利益不受侵害。
7、竞买人除应遵守本竞买须知外,还须遵守拍卖师现场宣布的 其它规则和特别说明。竞买人如有任何疑问,可书面或口头向拍卖人 咨询,拍卖人将根据实际了解的情况予以解答。拍卖会开始后,拍卖 人将不再回答任何问题。
请竞买人在竞拍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拍卖公告》等相关 拍卖文件,理性竞拍!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则视为竞买人完全同意 并接受所有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十、标的移交
拍卖成交,买受人交清全部应付款项后,凭拍卖人出具的《拍卖 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按现状办理有关标的移交事项。标的物移 交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等状况,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十一、特别约定
1、拍卖人依照国际惯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按拍卖标 的的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的真伪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的规 定和应委托人的要求中止或终止该标的拍卖,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 要求本公司及委托人承担任何损失及责任。
3、竞买人应切实保护自已的竞买人身份,不得向他人泄露注册 信息。若因竞买人的用户名、密码或密保卡被盗用而造成的损失,竞 买人须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认真咨询、查看标的物,标的物拍卖时以 竞买人审视现状为准,本公司以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司及其
工作人员对标的物所作的文字介绍(包括幻灯等)、评价、预测均为 参考性意见,拍卖资料中有关标的的数据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不 是拍卖标的物品质及无缺陷等所作的担保。实际情况以房产局等相关 单位的数据为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瑕疵为由,拒绝 履行自己的义务。
5、竞买人在进入竞价页面前须仔细阅读本场拍卖会的拍卖资料、 竞买须知、拍卖规则、网上拍卖会流程、特别说明等,如有疑问,竞 买人须在拍卖前及时与本公司进行沟通,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则 视为竞买人完全同意并接受上述条款。
6、 本次拍卖按现状拍卖,不对标的物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 买人办理登记手续参加竞买,视作对标的物的有效性、合法性已无异 议,完全了解拍卖资料的全部内容,了解标的物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 的瑕疵,愿意承担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对自己按 照拍卖标的的现状参与竞买的行为负责。
7、拍卖过程中,如本公司竞价系统遇到网络攻击、服务器故障、 系统瘫痪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拍卖会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 有权中止或终止拍卖,择期另行拍卖,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竞买人在网上竞价过程中可能因电脑、网络故障或其他原因 而导致竞买失败,竞买人须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9、拍卖人有权根据拍卖活动的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进行修正或 补充,并在拍卖会开始时由拍卖师进行口头说明或通过系统发布消息 进行说明。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则视为竞买人已经知悉并认可 该修正或补充。该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附件,具有 法律效力。
10、若委托人要求撤销拍卖,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及本公司主张 任何费用,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11、竞买人除应遵守本竞买须知外,还须遵守拍卖师宣布的其它 规则和特别说明。
12、竞买人拍卖开始时,仔细阅读和理解《株洲市国有资产全流 程电子化交易系统竞买人、自然人操作手册》、《竞买须知》及特别说 明等事项,并掌握使用网格竞价操作,当 日拍卖会开始前提前登录竞 拍网站并点击进入本场拍卖会,做好竞拍准备。未能参与网络竞价的, 由竞买人承担所有责任。
13、特别提示竞买人,标的竞价的结束并不意味着成交,最后成 交与否以拍卖人确认后现场宣布为准。
14、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 不含委托人和买受人在交易中需要承担的税费、佣金。
15、拍卖人在图录,网页或其它出版物中所标示的拍卖标的的价 格,不作为拍卖标的的保留价、成交价或作其它用途时的价值依据。
16、如拍卖成交后,因有关国家政策法规造成标的不能移交的, 依规撤消拍卖,由拍卖人向买受人退回全部拍卖价款。委托人、拍卖 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不得向委托人及拍卖人主张任何费用, 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17、拍卖人有保守双方商业机密的义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相关法律以及本规则,维护拍卖各方的利益不受侵害。
18、竞买人除应遵守本竞买须知外,还须遵守拍卖师宣布的其它 规则和特别说明。竞买人如有任何疑问,可书面或口头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人将根据实际了解的情况予以解答。拍卖会开始后,拍卖人将不 再回答任何问题。
19、如果拍卖人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竞买人权益遭受 侵害的,可以向相关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
十二、违约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买受人应
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
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
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方应
当交纳的佣金,再行拍卖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同时,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交易编号:**** | |
公告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 17时00分00秒 |
竞价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
报名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
报名结束时间:**** 17时0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起始价:1488.0万元 | |
交易方式: | |
增价幅度:10.0万元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 |
轮次 | 竞买编号 | 出价时间 | 出价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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