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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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罪犯大宗生活物资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内容 | 1、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机构委派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质的人员到广东省点击登录查看罪犯伙房 现场对采购人指定的样本按照国家相关采样、检验标准进行采样,按照检验项目到判断依据进 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大白菜、酱油、食盐、花生米、面饼、冷鲜去皮五花 肉、鸡中翅、籼米、大豆油等九项物资食材进行检测,按采购人实际需求编制具有法律效力的 的检验检测报告(纸质版伍份、电子版壹份)。 2、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17,398.33元)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备案要求说明 | |||
其他要求说明 | 1、 中选中介服务机构违反合同及采购文件约定的有关义务,对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如造成重大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 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或完成,采购人可要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支付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个日历天按合同总金额0.175‰ 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上限为合同总金额的10%;违约金在未支付的款项中扣除。逾期15个日历天或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10%违约金,并且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3、采购人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中选中介服务机构的违约金。 4、其他详见需求书。 | ||
服务时限说明 | 1、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在《中选通知书》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按照采购公告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合同; 2、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人实际需求编制完成具有法律效力的的检验检测报告(纸质版伍份、电子版壹份),并提交至采购人。 3、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 ||
服务金额 | 低于或等于17,398.33元 | ||
金额说明 | 1、本项目服务费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17,398.33元。价格包含了上门取样费、检测费、纸质检测报告费、报告快递费等相关费用以及所有税费。 2、中选服务机构出具的成果文件需经采购人的验收。服务机构提交成果文件经采购人验收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服务机构开具发票为等额等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采购人收到服务机构开具的发票等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其他详见需求书。 |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