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五华县社会治安前端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建设采购智能高清视频系统,其中400万黑光全结构化枪机360路、400万黑光全结构化球机242路、800万星光全结构化枪机908路、800万星光全结构化球机342路、900万高清抓拍单元210路和高清视频接入应用模块等。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服务周期及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预算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元)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五华县社会治安前端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 ****.00 | 梅州市 | ①签订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合格; ②项目运维服务期3年(36个月),自验收合格后次日起计算。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00元(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项目团队要求:
投标人须派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5人及以上,须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以后的任一个月社保证明)。
请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身份证、社保证明等材料。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至****,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电信枢纽附楼11楼招标部。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正式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副本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电信枢纽附楼11楼开标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启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投标人注册
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 )完成供应商注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地 址:梅州市****
邮 编:514071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邮箱:****@chinatel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电信枢纽附楼11楼
邮 编:514071
项目负责人:郭锦波、古炎辉、吴佳勋
联 系 人:郭锦波
电 话:****
电子邮件:****@189.cn
开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