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开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由两部分组成,①采购人承担部分,金额为本项目成交价(不高于采购预算****.80元);②乘车学生承担部分,由成交供应商向乘车学生收取,单价为小学生不高于400元/人﹒学期,中学生不高于300元/人﹒学期,数量以实际乘车人数为准。
2.本项目实行总包干,本项目的报价已包含车辆购置费、车辆保险、车辆座位险、乘客个人保险、车辆年审、检修、路桥、燃油、税费、人员体检费、人员培训费、校车服务人员薪金和福利等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等完成本采购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在中标后,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更正为:
“1.本项目服务费由两部分组成,①采购人承担部分,金额为本项目成交价(不高于采购预算****.80元);②乘车学生承担部分,由成交供应商向乘车学生收取,单价为小学生不高于400元/人﹒学期,中学生不高于300元/人﹒学期,数量以实际乘车人数为准。
2.投标人报价是****至****采购人承担的服务费。实际签订合同时,合同总金额将按中标总价与实际接送天数进行核算。
3.本项目实行总包干,本项目的报价已包含车辆购置费、车辆保险、车辆座位险、乘客个人保险、车辆年审、检修、路桥、燃油、税费、人员体检费、人员培训费、校车服务人员薪金和福利等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等完成本采购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在中标后,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惠州市****
联系方式:****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惠州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阳秀定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