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南沙湾滨海岸线贯通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沙湾滨海岸线贯通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 ||
标段(包)名称 | 南沙湾滨海岸线贯通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本项目位于广州****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广州****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共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勘察设计范围: (1)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招标范围(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内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修测)、初勘、详勘、超前钻、物探、管线摸查、水下地形测量及扫床工作(如有)、现场服务等。 (2)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招标范围(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内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外电等)和预算,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章、树木保护专章(含既有树木资源调查(如有)),设计相关报批报建、技术文件编制、专项深化设计及必要的专项研究,变更设计(如有)、现场服务、配合竣工图编制相关工作等。 2.2施工承包范围包括且不限于: (1)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竣工图编制、包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包照管、包移交、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竣工备案、包结算(含结算文件编制)、包保修等)。 (2)协助相关报批、报建、验收:承包人派出专人协助发包人开展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等。凡工程中涉及到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质量安全、节能、水利、航道、海事、交通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检查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与验收、落实整改工作。竣工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通过后,办理竣工备案等; | ||
工期(交货期) | 勘察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发包人将根据项目推进实际,拟定勘察设计阶段各节点工期计划,承包人须按照发包人下达的计划任务书及节点要求提交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文件。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6851.42280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勘察方:满足以下①、②、③任意一种资质情况: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设计方: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①勘察、设计方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 ③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施工方: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或景观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或景观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 (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项目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 (4)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主办方派出;项目经理由负责施工义务联合体成员方派出。 (5)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为同一人。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自****至今,具有建安费或总投资额不低于4000万的园林绿化类或景观类相关工程对应的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工程总承包中的设计业绩)。 注:① 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② 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设计(或勘察设计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初步设计审查批文或施工图审查证明等证明材料。 ③ 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或建设单位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④ 属于联合体业绩的,按中标通知书金额乘以联合体双方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比例为准或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的金额为准。 | |||
其他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主体工程9月30日前完工(贯通)。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 14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14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14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 |
招标人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曾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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