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江永县消防救援大队民族团结工作宣传资料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报价起止时间:**** 21:43 - **** 21:43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广告设计/宣传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广告设计/宣传服务; 宣传资料:海报设计封面 、内容编排 、设计;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 1件 | 23500.00 | - |
买家留言:-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上传报价清单 ,查看商务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永州市****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民族团结工作宣传资料制作 | 1、投标方报价前须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等必要证件。报价时要将项目报价单同步上传,否则报价无效。,同时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盖公司公章,不接受电子章和黑白章。 2、项目不得挂靠、转包。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前先制作样品给我大队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价(未提供的视为无效竞价) 4、投标人在人员和服务等方面必须具有响应的能力(半个小时内): 5、符合要求者,报价前需提供修改方案,经我方审核后方可参与竟价 6、报价前须与我方联系,并提供设计方案(未提供的视为无效竟价) 7、成交后三日内到江永县消防救援大队面签合同,合同签订后1日内开始工作 9、投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而擅自放弃停止项目合作时,中标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江永县消防救援大队支付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三十违约金,并将其向电子卖场进行投诉 10、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 11、完工后经我方验收合格待财政拨付经费再进行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