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南路等13条道路排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地形图、管线探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ZH-CG25028)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鞍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华南路等13条道路排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地形图、管线探测)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46.8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为中华南路等13条道路排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提供管线探测及地形图测绘服务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华南路等13条道路排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地形图、管线探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华南路等13条道路排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地形图、管线探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有效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及以上测绘资质];(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测绘师]或者[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3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 方式: 现场或邮件;(1)若采用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的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点击登录查看领取。(2)若采用电子邮件形式获取《磋商文件》的须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点击登录查看邮箱(****@126.com)。供应商发送邮件后须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延误获取《磋商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时间以收到《磋商文件获取表》的邮件时间为准)。
售价: 500元/本;
注: (1)供应商未通过此方式获取《磋商文件》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采用电子邮件形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收到《磋商文件获取表》后1个工作日内邮寄纸质版的《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H-CG25028
项目名称: 中华南路等13条道路排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地形图、管线探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468,000.00元人民币
合理最高限价: 468,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中华南路等13条道路排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提供管线探测及地形图测绘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有效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及以上测绘资质];(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测绘师]或者[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
方式: 现场或邮件
- (1)若采用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的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点击登录查看领取。
- (2)若采用电子邮件形式获取《磋商文件》的须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点击登录查看邮箱(****@126.com)。供应商发送邮件后须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延误获取《磋商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时间以收到《磋商文件获取表》的邮件时间为准)。
售价: 500元/本
注: (1)供应商未通过此方式获取《磋商文件》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用电子邮件形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收到《磋商文件获取表》后1个工作日内邮寄纸质版的《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
五、开启
截止时间: ****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 1、接收质疑函方式: 书面纸质质疑函。
- 2、质疑函内容、格式: 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鞍山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鞍山市****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126.com
开户行: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业支行
账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916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煜彤、解祉轩
电话: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鞍山市****
联系人: 孙煜东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鞍山市****
联系人: 韩煜彤、解祉轩
电话: ****
电子邮件: ****@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韩绍彤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L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