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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室内场地建设已按相关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1工程特征:室内改造,地上一层。包括拆除、混凝土条形基础、钢框架结构、装修等。
2.2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1271.05平方米;最高限价: ****.02(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
2.6其他: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有近3年已竣工的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至****(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图纸押金0元。售卖标书联系方式: ****。
5.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至在****@163.com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单位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审核结果,未在申领时间内完成报名的后果自负。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
(4)授权代表须提供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
注:以上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因素,仅做购买标书使用。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30分,地点为湖北省宜昌市(具体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设单位):某部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姜湛宽、程育霞、刘彦
电 话: ****/****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