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不可移动文物-彦明梅公祠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
一、
招标条件
本台山市不可移动文物-彦明梅公祠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13.17万元,招标人为台山市端芬梅家大院历史文化
研究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次修缮范围为文物本体为彦明梅公祠的中路及右路,包括中路主祠:头门、中
堂、后堂:右路衬祠:倒座、天井侧庑、右路中堂、天井、右路后堂;建筑宽23.9米,深502
米,建筑高度12.98米(从室外标高算至后堂垂脊顶部)占地面积1179.83平方米,建筑面积
864.40平方米。本项目建安工程费713.17万元;施工图设计费17.00万元。
总工期:
540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510个日历天。招标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变更图、竣工图编制、施工配合、
之东伟信工程
现场服务、设计报审所需的技术文件和汇报材料编制等相关服务)、施工(包括工程图纸设计
407840
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结算的编制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
保修等工作。
工
程
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颁布的设计规定要
求,并满足施工图设计技术及招标人的要求,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②施
工质量要
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台山市不可移动文物-彦明梅公祠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台山市不可移动文物-彦明梅公祠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本次招标台山市不可移动文物-彦明梅公祠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要求投标人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
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
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
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注: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
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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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委派)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
项目
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注:设计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不
得为同一人)
注:
1、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
1187
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2、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提供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的,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
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按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执行。
3、如提供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和文物保护责任设计师证书的,须提供在国家文物局全国文
物保护工程资格人员数据库(网址:http:****-
supervision-management-search)查询的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须提供投标人为拟委派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即2025
年1月至2025年3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对军队或高
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人员,除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岗位所在单位上级人
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最多不超过两家,由一家施工单位和一家设计单位组成;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担任;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
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
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
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
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公开
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如为联合体投标,成员单位如只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
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的,则成
员单位无需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
3.
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3.
5
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
《广东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
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
范围内开业执业。;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2025年05月14
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台山分公司[地址:广东省台山市锦绣花园三期39号楼
101商铺]获取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5时30分
递交方式: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台山分公司
[地址:
广东省台山市锦绣花园
三期39号楼101商铺]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5时30分
开标地点: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台山分公司[地址:广东省台山市锦绣花园
三期39号楼101商铺]
七、
其他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资料: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
人为拟委派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详见招标公告3.1.2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授权委托人办理则同时提供法人
授权委托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装
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台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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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台山市端芬镇中粮路8号永清公园
河有限
联系人:
梅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台山市锦绣花园三期39号楼101商铺
联系人:
罗工
电话:
****
电子邮件:
****@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工信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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