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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湖南分公司2025年度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长沙 全部类型 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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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湖南分公司2025年度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各市县

本项目华能湖南分公司2025年度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华能湖南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华能湖南分公司2025年规划新建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前期和基建环节、非基建类项目(包含生产类运行、维护、检修、技改、科技等项目,非生产类辅助工程服务和物资项目)立项采购提供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不含竣工决算及配合审计的工作),其中规划新能源基建项目总装机容量约为50万千瓦(风电约6万千瓦,分布式光伏约14万千瓦,户用光伏约30万千瓦),非基建类立项采购新项目的总投入约3.00亿元。因新能源项目前期手续、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备案、主设备价格波动等原因,招标人不保证规划开工新能源项目均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建设实施,也不保证签订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的基建类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0万千瓦和非基建类项目总投入为3.00亿元。因新能源项目前期手续、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备案、主设备价格波动等原因,招标人不保证规划开工新能源项目均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建设实施,也不保证签订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的基建类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0万千瓦和非基建类项目总投入为3.00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暂定)

建设容量(MW)/项目总金额(万元)

1

新建新能源发电项目

500

2

已投运生产性、非生产性预算项目

30000

2.2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1年,框架有效期内单个委托项目的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至该新能源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止,委托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框架协议总金额,进度与各项目的阶段工作进度保持同步。具体以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算。

2.3 招标范围:2025年度规划新开工新能源基建项目和已投运的生产性、非生产性项目提供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2.3.1 项目过程技经业务咨询服务;

2.3.2 审核项目管理概算、项目分标概算等,定期进行概算情况分析并出具分析报告;

2.3.3 对项目的造价进行确定、控制和管理,包括项目投资估算、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审、投标报价分析;

2.3.4 对项目技术方案的制定、经济预算、投资估算、进度计划等进行评估,协助进行项目造价动态管理;

2.3.5 参与审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对项目概算和限额设计进行复核,保证设计内容、标准控制在概算指标内;

2.3.6 编制月度工作计划及其完成情况汇报等,并分别指派专人负责各项目的日常技经工作;

2.3.7 根据业务工作量实际情况,配置2-4位专业人员驻公司技经小组办公,负责协助技经小组日常工作,原则上配置2位专业人员常驻,如有工作量增加增配1-2人;

2.3.8 对招标人提出的关于定额包括的内容、含量等技经问题及《预规》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负责解答;

2.3.9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项装机容量在50兆瓦及以上新能源(水电或风电或光伏或储能或综合能源)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联合体业绩无效),且同时至少具有1项单机容量在300兆瓦及以上火电企业的新建或检修或维护或改造或安装项目中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业绩(联合体业绩无效),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9时00分至****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5.1 递交截止时间:****10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特别提示:

(1)本招标项目商务部分采用智能商务评审工具辅助开展评标工作,投标人须通过投标管家-商务标生成工具在线制作、生成并递交商务部分投标文件(详见商务投标文件制作视频下载链接:

(https:****》。

(2)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格式制作。

注:供应商相关操作可参照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操作手册。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400-010-1086转8407)。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北京市****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322

电子邮件:****@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信息来源: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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