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采购数量:1台。
项目地点:广州市****
预算金额:30000元/台。
二、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自拟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自拟格式)。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相关资料递交:
1、递交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资质等级证书及联系人身份证、业绩等相关资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2、递交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 5月 16日下午17:00截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无效。
3、递交方式:发工作邮箱****@hp.gov.cn。邮件必须写上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公司名称。
4、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50103
2025年5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