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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九江、抚州、樟树等房屋设施整修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 JKBFAQ-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单位九江、抚州、樟树等房屋设施整修工程 已按相关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 某单位九江、抚州、樟树等房屋设施整修工程 ;
2.2建设地点: 江西 省(市) 九江(A区)、抚州(B区)、樟树(C区) 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本项目涉及A区、B区、C区等房屋设施整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控制价: ****.66 元。
2.4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答疑、招标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6其他: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军队、地方及行业现行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报价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3.3其他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核验2023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不含投标截止当月),银行出具的缴费单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税收缴纳通知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或外资参股(含港澳台)(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承诺函原件)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投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书)
(四)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提供在线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2.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zjsc.mohurd.gov.cn)和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3.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原件);4、在最近三年有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记录(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五)业绩要求:无
(六)军队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材料。(一般为网站注册成功的截图,也可提供其他佐证资料)。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5年 05 月 08 日至2025年 05 月 14 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络邮件发送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内容的复印件、承诺书、声明函、截图等)。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5年 05 月 08 日至2025年 05 月 14 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持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售后不退。
6.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内容的复印件、承诺书、声明函、截图等)
6.4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qq.com 。
6.5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6本项目要求购买标书的供应商需对本项目所有招标资料进行保密。
6.7 供应商参加我部组织实施的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www.plap.mil.cn)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5 月 28 日 9 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南昌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报价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在军队采购网(https:****/)。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某单位(盖章)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
邮 编: /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 系 人:叶工、刘工
电 话:****、****
10.采购部门监督人
建设单位: 某单位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
邮 编: /
联 系 人: 叶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