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房屋户型:单间 | 房屋朝向:南北朝向 | 建筑面积:1440.0平方米 |
挂牌价:81.0万元/年 | 保证金:25.0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 15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 16时30分00秒 |
标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永州市****36间门面(整体打包租赁)【3】年租赁经营权 | ||
房屋户型:单间 | 房屋朝向:南北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建筑面积:1440.0平方米 | 房屋结构:砖混结构 | 房屋用途:商业 |
房屋总层数:3层 | 房屋所在层数:1层 | 小区或院落名称:无 |
出租时长:3.0年 | ||
室内配置:无 | ||
附属设施:无 | ||
标的状态:现状 | ||
标的展示时间:**** 至 **** | ||
标的展示地点:永州市****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人电话:**** |
一、标的内容
序号 | 标的名称 | 位置 | 租赁建筑面积(米2) | 第一年年租金 起拍价(万元) | 累计年租金 起拍价(万元) | 出租年限 | 保证金(万元) |
2 | 永州市****36间门面(整体打包租赁)【3】年租赁经营权 | 永州市**** | 约1440 | 81 | 243 | 3 | 25 |
标的的年租金不递增;标的承租方享受【2】个月免租装修期。 |
一、标的简介:
祁阳一中教工公寓一楼5间门面5年租赁经营权,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年、㎡
本次拍租均以现状拍租,所有标的竞租人参与本次标的拍租视为已知晓认同标的现状并自行判断竞租风险及自行处理社会矛盾及纠纷的能力,竞租人以未进行现场勘察、不了解标的物现状等为由悔拍的,没收保证金。中标人即为标的准承租方,应于出租人规定期限内给付剩余款项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且需自行清场接管标的,自行处理并解决由于本次租赁行为引发的一切矛盾及纠纷,不得以相关事项为由进行违约。标的承租方享受【2】个月免租装修期(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算,终期为法定节假日的,本期限不予顺延)。
出租方特别申明:
1.租赁物免租装修期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如承租方在免租装修期或租赁期内提前解除合同的,不享受免租装修期优惠,承租方必须补足免租装修期的正常年租金折算的月应交租金,承租方应在书面提出退租申请后或者合同解除后的30日内,将上述租金足额支付给出租方。否则逾期按应交租金双倍租金支付。
2.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竞租标的的生产经营均由承租方自负,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3.承租方应按《房屋租赁合同》的承诺及约定进行合法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第三方,承租方因非约定方式使用租赁物造成的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4.竞租人有勘察标的现状的义务,参与竞租的,视为同意标的物现状。竞租完成后,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接收房屋或提出赔偿的,应承担不利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有权废止其资格、没收保证金、不得参与相关竞价等。
5.承租方在经营期内发生违约时,违约处理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执行。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交租、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损坏房屋结构和原有设施设备装修等。
6.出租方在承租方违约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扣除履约保证金,且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承租方法律责任,要求承租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在承租方严重违约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补救时,出租方经催告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解除权自出租人催告之日起算),合同解除,不影响承租方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的承担。
出租方特别申明:
1、承租方知悉并同意,租赁物在租赁权拍租前存在已履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出租方出具附表,并由承租方签字盖章确认)。
2、承租方须承诺,在已履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尊重并按照已履行完毕的租赁合同的约定,保障原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原承租人中途退租,其租赁经营权由承租人与原承租人协商(包括但不限于滞纳金、违约金、租金、押金、水电气、税、费等)并自行收回房屋,不影响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
3、承租方必须接受,已履行完毕的原承租人可以选择下列两种方式之一续签《租赁合同》:
(1)承租方的租赁价折算到原承租人租赁门面的价格低于原承租合同的租赁价格,出租方与原承租人的合同自动终止,并由承租方自行与原承租人确定租赁价格并自行签订租赁合同。
(2)承租方的中标租赁价折算到原承租人租赁门面的价格高于原承租合同的租赁价格,承租方可自行与原承租人协商确定租赁价格并自行签订租赁合同,保证同等价格下原承租人优先续租的权益。
所有标的竞租人参与本次标的拍租视为已知晓并认同出租方特别申明,若承租方违反上述特别申明中的任何条款,出租方有权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所有竞租人请慎重参加网络竞价。
二、租赁要求
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负有安全生产责任,承租方即为租赁物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承租方须确保租赁物及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整体经营不设置业态,可由承租方按照物业所在地市场情况调节经营业态,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及物业所在地行政职能部门审批的范围内合法合规经营。承租方所有的经营业态必须在取得相关证照或经营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证照或经营许可而进行经营活动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1.不得从事经营易燃易爆、农药、化肥等危险品化学品;
2.不得从事经营刺激性气味浓烈和国家规定不得经营的商品;
3.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不得从事有扰民的五金加工,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和项目。
5、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等相关文件规定的禁止性经营业态。
三、租期
拍租标的租赁期限为【3】年,既从2025年 月 日起至2028年 月 日止。(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四、标的交付
标的拍租成交后,承租方按出租房要求付清全部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由出租方确认款项到账后视为租赁标的自行移交。标的移交后,承租方自行处理标的移交后的清场、接管等所有事项并承担相关责任,标的移交后的维修、管理等相关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其他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五、其他说明
1.佣金、交易服务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佣金:本次拍租标的承租方须按拍租标的成交价的5%向代理拍租公司支付拍租佣金,须于成交之日起三日内付至代理拍租公司账户,并联系代理拍租公司办理后续足额缴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的竞租保证金退款相关手续。
(2)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文件规定缴纳(如果成交金额83.3万元以下的,按永发改函【2024】3号文件意见,继续执行永发改函【2019】152号文件标准:委托人和买受人(承租方)各承担交易服务费的一半。承租方须于成交之日起三日内付至永州市****
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
帐号:****。
2.履约保证金、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
(1)履约保证金。拍租成功三个工作日内,标的的承租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第一年年租金)的【30】%。租赁合同期满,若承租方没有违反合同规定,出租方如数退还(不计息)。
(2)承租方每年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必须一次性支付,即每年度支付一次(每个年度租金必须一次性全额支付)(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不含税金)不包含水、电、气、停车、物业管理等其他相关费用,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气、停车、物业管理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交费。租金收取凭证以出租方出具的收款凭证及租金转账凭证为准。承租方须自竞租成功之日起三日内按标的年租金成交价中的第1个年度租金一次性交清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原则上在每个年度开始前提前至少【30】日支付下一年度租金,逾期支付需向出租人明确申请延长支付的期限,并经出租人确认同意),以此类推。
以上款项须于成交之日起三日内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户名:永州市****
3.其它租赁条件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严格按照标的租赁物所在地出租方物业管理要求执行各项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职责,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按照标的租赁物所在地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及租赁行为产生其他费用,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承租方自行办理水、电等开户并承担全部费用。承租方应在参加网络竞价拍租会前,自行向出租方了解相关费用收取方式、计费标准、未交费引发的后果,一旦参加网络竞价拍租会,即视为承租方已充分了解知晓并自愿接受相关规定。
(2)标的承租方须自竞租成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并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满,若出租方继续对外招租,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3)租赁期内该标的的水电费、房屋增建和维修、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花卉树木等安装、管理、维修、保养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如果因承租方管理不善或过失造成的任何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赔偿。
(4)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结构和新建大型建筑物,不得擅自增添和拆除相关设施,如有必要,需报出租方同意及按程序报建成功后,书面通知后方可进行。
(5)承租方按相关租赁要求购买的本次拍租标的租赁物及租赁物附属的一切财产保险及涉及到财产保险的其他产品时,必须将出租方一并列入索赔权益人及受益人,涉及的一切相关资料备份并加盖公章必须交于出租方。
(6)租赁期内,承租方因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债务,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7)租赁合同期满或被依法解除后,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将该标的(含承租方建设、安装的房屋、固定装修装饰和固定设施设备等)及其附属区域保证全部完好、无偿移交给出租方。任何损坏或缺失部分,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8)租赁期内,遇政府征收等国家政策原因,视作不可抗力,由此导致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出租方可对标的进行融资、贷款抵押,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10)竞得人逾期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委托方(出租方)及拍卖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负责赔偿,并参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1)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必须熟《交易须知》、《拍卖规则》,并遵守所有条款,否则转让方(出租方)可单方面终止资产(租赁)转让合同,收回本次(租赁)转让的标的物,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2)该资产处置价款属于不含税价款,在竞得人将全部款项支付到位后,转让方(出租方)向竞得人出具正式租赁发票或收费收据(最终以甲方出具为准)。
(13)确定竞得人规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网络拍卖系统参与竞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立最终竞得人。
(14)保证金约定事项:
1、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自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至原汇出账户;
2、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在交清所有价款(成交价款、佣金和交易服务费)上传成交价款缴纳凭证和交易服务费缴纳凭证后,由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至竞得人原汇出账户。
(15)在承租方承租期间,标的物受到损害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因自然因素损害的,由承租方承担维护、维修费用;因第三人原因损害的,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后向第三人追偿;因承租方原因损害的,应向出租方承担责任。
拍卖业务联系电话:****(文)
本次拍租均以现状拍租,所有标的竞租人参与本次标的拍租视为已知晓认同标的现状并自行判断竞租风险及自行处理社会矛盾及纠纷的能力,竞租人以未进行现场勘察、不了解标的物现状等为由悔拍的,没收保证金。中标人即为标的准承租方,应于出租人规定期限内给付剩余款项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且需自行清场接管标的,自行处理并解决由于本次租赁行为引发的一切矛盾及纠纷,不得以相关事项为由进行违约。标的承租方享受【2】个月免租装修期(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算,终期为法定节假日的,本期限不予顺延)。
出租方特别申明:
1.租赁物免租装修期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如承租方在免租装修期或租赁期内提前解除合同的,不享受免租装修期优惠,承租方必须补足免租装修期的正常年租金折算的月应交租金,承租方应在书面提出退租申请后或者合同解除后的30日内,将上述租金足额支付给出租方。否则逾期按应交租金双倍租金支付。
2.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竞租标的的生产经营均由承租方自负,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3.承租方应按《房屋租赁合同》的承诺及约定进行合法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第三方,承租方因非约定方式使用租赁物造成的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4.竞租人有勘察标的现状的义务,参与竞租的,视为同意标的物现状。竞租完成后,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接收房屋或提出赔偿的,应承担不利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有权废止其资格、没收保证金、不得参与相关竞价等。
5.承租方在经营期内发生违约时,违约处理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执行。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交租、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损坏房屋结构和原有设施设备装修等。
6.出租方在承租方违约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扣除履约保证金,且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承租方法律责任,要求承租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在承租方严重违约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补救时,出租方经催告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解除权自出租人催告之日起算),合同解除,不影响承租方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的承担。
出租方特别申明:
1、承租方知悉并同意,租赁物在租赁权拍租前存在已履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出租方出具附表,并由承租方签字盖章确认)。
2、承租方须承诺,在已履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尊重并按照已履行完毕的租赁合同的约定,保障原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原承租人中途退租,其租赁经营权由承租人与原承租人协商(包括但不限于滞纳金、违约金、租金、押金、水电气、税、费等)并自行收回房屋,不影响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
3、承租方必须接受,已履行完毕的原承租人可以选择下列两种方式之一续签《租赁合同》:
(1)承租方的租赁价折算到原承租人租赁门面的价格低于原承租合同的租赁价格,出租方与原承租人的合同自动终止,并由承租方自行与原承租人确定租赁价格并自行签订租赁合同。
(2)承租方的中标租赁价折算到原承租人租赁门面的价格高于原承租合同的租赁价格,承租方可自行与原承租人协商确定租赁价格并自行签订租赁合同,保证同等价格下原承租人优先续租的权益。
所有标的竞租人参与本次标的拍租视为已知晓并认同出租方特别申明,若承租方违反上述特别申明中的任何条款,出租方有权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所有竞租人请慎重参加网络竞价。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2、本次拍租不接受联合体拍租。
3、应具备与本次项目相适应的资产规模和投资能力,具备充足、合法的自有资金,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负有安全生产责任,承租方即为租赁物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承租方须确保租赁物及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整体经营不设置业态,可由承租方按照物业所在地市场情况调节经营业态,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及物业所在地行政职能部门审批的范围内合法合规经营。承租方所有的经营业态必须在取得相关证照或经营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证照或经营许可而进行经营活动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1.不得从事经营易燃易爆、农药、化肥等危险品化学品;
2.不得从事经营刺激性气味浓烈和国家规定不得经营的商品;
3.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不得从事有扰民的五金加工,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和项目。
5、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等相关文件规定的禁止性经营业态。
交易编号:**** | |
公告开始时间:**** 15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 16时30分00秒 |
竞价开始时间:**** 10时00分00秒 | |
报名开始时间:**** 15时00分00秒 | |
报名结束时间:**** 16时3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起始价:81.0万元/年 | |
交易方式: | |
增价幅度:0.5万元/年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 | |
确定竞得人规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网络拍卖系统参与竞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立最终竞得人。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1、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自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至原汇出账户; 2、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在交清所有价款(成交价款、佣金和交易服务费)上传成交价款缴纳凭证和交易服务费缴纳凭证后,由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至竞得人原汇出账户。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租2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租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出租数量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1 | 点击登录查看永州市****36间门面(整体打包租赁)【3】年租赁经营权 |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1440平方米 | 冷水滩区 | 81万元/年 | 25万元 | 0.5万元/年 |
2 | 点击登录查看永州市**** |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1000平方米 | 冷水滩区 | 74.25万元/年 | 25万元 | 0.5万元/年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竞价(其他模式)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租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湖南省(永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110.53.127.150:9094/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租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租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湖南省(永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15时00分00秒至****16时3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15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16时3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湖南省(永州市****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竞价开始时间为****10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出租业务咨询电话: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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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次 | 竞买编号 | 出价时间 | 出价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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