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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丹东 全部类型 2025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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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DDZK****)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丹东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5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30分到****16时30分

获取方式: 免费获取(电子邮件),采取电子邮件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在****16时30分前将以下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主题"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指定邮箱后致电****,方可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报名材料包括: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及授权委托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时间为准。没有提供上述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材料提供不清者将谢绝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丹东市****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丹东市****

七、 其他

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 合同履行期限: ****至****。

3.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丹东市****

联系人: 钟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丹东市****

联系人: 翟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翟雅琦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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