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深汕特别合作区****点击登录查看土地出租项目 |
起始日期 | ****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 23时59分59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汕尾市****点击登录查看沿大安河东北侧(靠河边)地块 |
装修情况 | 其他(无装修。) | 面积/数量 | 29.75亩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深汕特别合作区****,无产权争议)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是 | 出租期 | 20年 |
响应有效期 | 6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2,300元/亩/年 | 租金的递增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租期,租期每五年递增10%(即承租第6个自然年至第10个自然年期间,在第1个自然年至第5个自然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10%;承租第11个自然年至第15个自然年期间,在第6个自然年至第10个自然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10%,承租第16个自然年至第20个自然年期间,在第5个自然年至第15个自然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租金支付方式 | 其他(自本合同签订之日30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首年租期的组建,后续的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年开始前一个月内容支付下年的租金。)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否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主要用于****“百千万工程”红色乡村建设示范项目(一期)-红色文化园区**** | ||
履约条件 | 其他承租要求: 1.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同意: (1)承租方可以改良土壤,提升土地生产力,建设必要的农业设施,农业生成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及建设大安红色美丽村相关配套设施,如需办理相关手续,承租应当依法办理; (2)流转期内,承租方可将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进行再流转。 2.在租赁期内,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租金,凡拖欠租金的,需加收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照所欠组建1‰计算。如承租方拖欠出租方组建达到180天,则视作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项目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承租方仍需向出租方缴交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 3.租赁期间,农用地的维护管理由承租方负责,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将农用地的部分或全部转借或转租他人,但土地流转的期限超租赁期的剩余期限,超过部分无效。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承租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出租方、承租方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承租方转租而改变。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承租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出租方、承租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承租方转租而改变。 5.租赁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承租方租用的农用地,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征用土地补偿归出租方所有,由承租方投入的一切用于农业生产设施的补偿归承租方所有,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补偿外,不得做任何补偿;承租款计付至实际交还之日。 6.租赁期间,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项目租赁合同,并收回出租物:流转期内,承租方持续撂荒耕地超过2年的视为严重违约,出租方可依法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流转土地自行耕作;承租方擅自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对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项目租赁合同,收回该流转土地,并由承租方承担恢复该土地功能的法律责任或赔偿损失。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出租方造成严重损失的;拖欠租金 6 个月以上(含本数)。 7.承租方应对出租方流转土地上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在****民委员会点击登录查看土地流转地上青苗(不含临时建筑)补偿确认表中确定。补偿款项支付,流转土地上的青苗、水面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益归承租方所有。 | ||
其他补充说明 | 遴选征集公告: 一、项目其他情况 1、交付标准:按现状交付; 2、合同签订生效后即为交付; 二、交易方式说明 1、根据《深圳市****点击登录查看(下称交易实施机构)进行招租。 2、委派3名协商小组成员参与本项目公开协商。 3、本项目由点击登录查看委托深汕合作区****为项目招租主体。 三、意向承租方资格要求 详见本公告“报名须知”。 四、资格审查及协商流程 1、经招租方委托,本交易实施机构发布本次遴选公告(即本公告)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对意向承租方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的意向承租方登记表申请材料进行齐全性核查,核查后报招租方进行资格审查(注:本项目为资格预审项目,被邀请的协商对象视为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要求); 2、经招租方审查后确定拟协商对象,并由交易实施机构向拟协商对象发出协商邀请书; 3、拟协商对象按照本公告附件“协商文件”要求准备协商应答文件,并与组织协商当天向交易实施机构递交; 4、招租方按照本公告要求派出协商代表,参与审查、评审协商应答文件,并与拟协商对象进行协商。 五、获取协商文件 时间:详见“公告基本信息”。 地点:登录深圳阳光租赁平台(https:****。 方式:在线下载。 六、潜在报名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符合资格的协商应答方报名方式如下: 平台报名: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 2.报名证明资料:详见本公告“报名须知”。 3.报名截止时间:详见本公告“报名须知”。 4.报名截止时间后由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即视为符合条件的协商参与方,由交易实施机构发出协商邀请须知。 七、递交协商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协商应答时间和地点 1.递交协商应答文件时间:****9时30分整~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 2.递交协商应答文件截止时间:****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我单位接受在截标当日由协商应答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且密封完好的应答文件,授权代表递交协商文件时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递交应答文件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3.递交协商应答文件地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怡和楼一栋四楼402评标室。 4.协商方式:现场协商。 5.协商开始时间:****10时15分(北京时间)。 6.协商地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怡和楼一栋四楼402评标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询问、澄清和异议 1.询问事项:意向承租人应充分知悉:“提出交易文件澄清或答疑要求”不等同于“对交易文件提出异议”,如认为本招租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在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交易实施机构提出。 2.澄清事项:出租方或交易实施机构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公告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1日的,将顺延公告截止时间。 3.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限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联系方式及地址详见交易实施机构信息。 十、项目联系方式 1.协商委托单位信息 名 称:深汕合作区**** 地 址:深汕合作区**** 联系人:温工 电 话:**** 2.交易实施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以此为准) 地 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怡和楼一栋四楼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其他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公开协商。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用公开协商。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项目日程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 00时00分00秒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 23时59分59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为出租方所在行政村范围内的行政村、村民小组或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机构登记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请在公告期截止时间前递交报名材料:提供意向承租方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其中意向承租方登记表中的附件3资格证明材料包含以下材料: 1.提供机构登记相关证件扫描件(需盖公章,原件备查); 2.承诺自身不存在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承诺函扫描件(格式自拟,需盖公章); 3.机构登记相关证书复印件(需盖公章,原件备查) 4.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者组织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格式自拟,需盖公章,原件备查); 5.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有,格式自拟,需盖公章,原件备查)。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23时59分59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汕交易 | 地址 | 深圳市****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许工 | 联系方式 | ****;**** |
邮箱 | ****@szexgrp.com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汕特别合作区**** | ||
地址 | 深圳市****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交易保证金(本项目需要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金额及支付方式如下,关于系统公告中不收取交易保证金的表述无效): 1.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届满前向点击登录查看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未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登记资格或投标、响应资格,意向方应当提前预留合理的到账时间。 交易保证金账户收款信息: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户号码:****8888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分行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账备注: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 1.2交易保证金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交易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而未报名成功的,责任自负; 1.3成交人在交易实施机构确认收到交易服务费后,持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向交易机构申请退还交易保证金,交易实施机构确认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未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意向承租方,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交易实施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1.4由于意向方自身原因存在以下情形的,根据招租公告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实施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撤销报名的或者作出撤销报名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成交资格的; (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六)采取欺骗、贿赂、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取得中标(成交)资格的; (七)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合同的; (八)未按中标(成交)公告要求签订相关协议的; (九)未按与交易发起方的合同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十)未按交易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 (十一)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二)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2.交易服务费 2.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2.2成交人应按照交易实施机构发放的付款通知书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点击登录查看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并向交易实施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人未按要求交纳服务费的,本交易实施机构有权在成交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足额扣取交易服务费。 2.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3.异议提出及处理: 3.1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3.2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实施机构咨询或反馈。 4.出租人在遴选公告中关于招租标的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标的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标的。 5.意向承租方签约前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租赁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租赁,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交易实施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租赁期间承租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 7.遴选公告中已注明该标的产权情况,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标的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标的的产权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8.标的按照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须先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并自愿承租。如承租方因经营需要申办各类证照或办理消防验收等政府许可文件的,由承租方负责办理手续,出租人协助配合。因申请办理手续无法经营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与后果,意向承租方参与本项目招租的视为同意上述条款。 9.如需装修及改建(须事前征求出租人同意)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意向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人。 10.若标的因政府征收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等原因需要拆迁,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意向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意向承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等原因造成意向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11.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意向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人提出赔偿(补偿)。 12.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对出租的标的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标的的成交租金金额。 13.因上述标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人与原承租方的相关标的纠纷、出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4.本项目拟签订的租赁合同文本详见本项目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