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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装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84,398.43
(四)采购需求:
计 | 控制单价 | 量 |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单 |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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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选址惠州市第 一人民医院原发热 门诊留观病房。根 据医院发展需要, 优化医疗用房配 置,配合一期药物 试验用房配置需 求,拟实施GCP病 房改造工程,改 造面积约为288㎡。 施工范围:①拆除 工程:玻镁板墙 体、门、地胶、天 花、给水、强电、 弱电、设备带等。 工程周期:1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签署开工令后,工期为30 日历天 |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0 |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 暂列金额(元):0 | 承包范围:为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包括但不 局限于以下内容: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 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等。 | 给排水、强电 (UPS电源)、弱 电、监控、设备带 等,具体以施工图 及相关资料为准, 按工程量清单及图 纸执行。本工程要 求严格按照国家有 关施工及验收规 范、技术标准进行 施工,符合国家颁 发的有关质量验评 标准,工程质量等 级为合格。成交供 应商在施工中如果 工程质量不符合设 计要求和有关规 定,采购人要求停 工和返工时,成交 供应商必须立即执 行,并承担由此产 生的各种费用,工 期不予顺延。 | 1 | 84,398.43 | 项 |
是否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否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工程量清单: 查看附件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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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将工程的全部、主体或部分单体工程非法转包、以分包名义肢解 后转包,或私自分包给他人。若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若工 程实质确需分包某专业工程,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推荐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第三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进行 分包;乙方对整项工程及第三方工作负有管理责任。同时,乙方经甲方同意分包的部分工作,第三方需与 乙方共同就工作成果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此外,严禁乙方将工程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的第三方,也禁止第三方再次转包或分包。 |
2 | 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1.法规合规性:确保改造工程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政策、规范等 要求。2.安全防护标准:确保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3.文档管理标准:确保改造工程的相关文档齐全、准 确、规范,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4.建筑设计标准:确保改造后的符合建筑设计规范, 包括空间布局、通风系统、照明等。5.环境质量标准:确保改造后的环境符合卫生标准,包括空气质量、 噪音控制、清洁度等。 |
3 | 售后要求: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规定,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 起2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防水补漏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5 年。响应人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制度,完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条件,严格按照安全防护和 文明施工的规定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符合院感要求的施工现场围蔽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噪声消除措 施、施工灰尘消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自觉接受和配合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
4 | 乙方依据《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保修义务,否则根据质量缺陷的责任确定退还质量保证金的数额,在扣 除乙方应付的保修费用(如有发生) 后凭乙方开具的正规收据15日内无息退还。 |
5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即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已含在工程预付款内,不另行预付。 |
6 | 工地按《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2023 年版)》进行管理,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 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每次开例会时候甲方或监理方(如有)有权对乙方进行通报。检查评价为不合格, 罚款(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金额/总工期周数)元。 |
(五)议价发起时间:****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单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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