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通辽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公开引入征集公告》的公告
关于修改《通辽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
自行车运营服务公开引入征集公告》
的公告
按照《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决定将《通辽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
自行车运营服务公开引入征集公告》项目基本情况中:“(二)项目名称:通辽市中心城区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总量规模为1.5万辆”“(三)运营年限:期限为3年。”修改为“(二)项目名称:通辽市中心城区建议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总量规模为1.5万辆”“(三)运营年限:建议期限为3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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