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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食堂大宗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4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食堂大宗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无具体预算
最高限价:无具体预算
采购需求:
序号 | 包组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预算 |
1 | 点击登录查看食堂大宗食材配送项目 | 1项 | 三年 | 无具体预算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一般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承诺);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时间:****至****(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人民币300元整
****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东莞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投标人在领购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加投标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东莞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东莞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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