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 13:59:55】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代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不予公布。 (二)采购内容 选聘律师事务所就某部作为被告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提供一审诉讼代理服务(若一审之后进入二审,且继续由中标单位代理),案件争议标的金额500万元人民币,定于****开庭审理。服务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案情概况如下: 原告称:2007年6月与第三人签订《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承租一千余平方米场地经营西餐酒廊业务,之后经双方协商并依据相关政策,合同续签至****,原告于2015年7月投入750余万元对所承租场所进行装修改造,因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原告于2017年4月停业,并将租赁场所交回第三人。2018年4月,原告与第三人签订《优惠协议书》,约定第三人重新启动案涉场地租赁项目时优先选择原告承租经营,否则第三人将给予原告适当经济补偿。2022年7月,案涉场地重新启动对外招租,但未通知原告,案涉场地现已租赁给其他单位。 第三人原由某部进行领导和管理,但2019年11月已由某部根据军队政策文件整体移交给军队资产管理公司。现原告起诉要求某部向其支付经济补偿款500万元整,并承担诉讼费、评估费等费用(可提供原告起诉书)。 (三)具体采购需求 律师事务所指派1-2名代理律师就本案进行应诉,其中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丰富的民商事诉讼服务经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 (1)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4)本项目特定资格:律师事务所应当在中国境内取得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服务要求。 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服务履约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分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18:00 (三)投标地点: 广东省 广州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送达或寄送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18:30 (二)开标地点: 广东省 广州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 需要提交样品 需提供应诉方案,要求紧扣案件要点、应诉思路清晰、论证分析到位(以2000字为限)。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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