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785.4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绥宁县**** | ||
年限: | 58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3.800 | 建筑密度(%): | ≤32.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535.63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1249.8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50.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8 | |||
起始价: | 301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欠缴土地出让金或者闲置土地的单位和法律法规及公开出让文件另有限制的不得参与竞卖; 联合申请的,还应在网上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应当明确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http://218.76.201.12:8888/portal/index)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http://218.76.201.12:8888/portal/index)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10时00分在(http://218.76.201.12:8888/portal/index)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地块拍卖起始价301万元,竞买保证金150.5万元。 2、出让地块土地总面积为1785.45平方米,其它详细规划条件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绥自 然资[2024]地字第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该宗地成交后由县土地储备中心交付给受让人,交付土地条件为拍卖时的土地现状。交付土地时,受让人与县土地储备中心协商土地交付其他相关事宜。 4、该宗地公开出让成交后,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开出让结果在《中国土地市****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绥宁县****
联 系 人:杨来贵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绥宁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绥宁县****
开户账号:****66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