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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岭南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测绘评审定标公告

广东佛山 全部类型 2025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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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情况

项目名称

佛山市****

项目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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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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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实施时间

2025年5月

资金来源

区财政

项目控制价

281984元

项目概况、质量要求、工期、发包方式、资质条件等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是佛山市****

质量要求:为佛山市****

工期要求: 10个日历天。

发包方式:以评审定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合同金额:以中标单位的报价作为合同价,固定总价承包。

支付方式:提交成果报告且设计单位使用其成果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后支付合同价的90%,余款在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不计息付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本项目工作的经营范围和技术能力,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备测绘(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在“佛山市测绘监管与服务网”进行信用登记,并已纳入佛山市联合测绘名录库;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为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驻企业,且具有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服务事项;

6、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5)根据《佛山市****

(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报名时间:****-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佛山市****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法人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即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须提供原件核对);

3、提交“佛山市测绘监管与服务网”诚信档案电子版打印件,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专业技术人员等页面,以及纳入佛山市联合测绘名录库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投标人进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须能反映企业具有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服务事项内容;

5、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

6、以上提交的报名资料扫描成一份PDF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注:(1)投标人提交的社保证明材料须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2)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如报名资料复印件模糊不清均不接受报名;

(3)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经审查发现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成分,我单位将否决该投标单位报名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报名。

开标时间:****上午9:00(不准时到场参加开标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开标地点: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副楼会议室。

评审资料提交说明:详见评审文件。

其他要求说明:

1、报名单位需仔细阅读附件中合同条款,评审结果最终确定后,中标单位视为同意本项目合同所有条款,不得修改本合同;

2、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或电询、前往至中心相关业务股室了解项目情况。

4、未遵守承诺按规定参与开标、中标后无故弃标、干扰招投标有关工作等行为,视影响程度,将按中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

附件1.佛山市****评审文件.docx

附件2.佛山市****合同.doc

附件3.诚信投标承诺书.doc

附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参考版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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