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略)公办养老中心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略)
3.工程规模:本项目为(略)公办养老中心建设工程由**民政局为建设主体,**天信文创发展有限公司为委托建设管理单位。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13361m2,约 20.04亩,拟建设三栋 3-8 层养老用房,新建地上建筑面积 20217.45m2,地下建筑面积 4779.71m2,设置床位 489 张,绿地率 35%,停车位110 个,配套建设相应的给排水、供配电、暖通、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图纸。
4、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及工程品质评价要求应达到本(略)
5、采购项目预算:(略).12元(建安工程费用约10540.34万元。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系数均按1.0计取,预算控制计算优惠率为43%。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二、相关标准:1、成交人应按《**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配备项目管理人员。
2、如因工程建设条件受政策、建设单位投资规模调整等因素影响出现单项工程甩项验收的情形,则监理服务费计费金额为甩项后的经采购人或(略)的计算则执行本项目(略),与采购(略)。
3、项目工期紧张,监理人应采取(略),在满足质量安全前提下,全力确保项目工期。
三、技术规格:(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期限:640日历天(其中设计阶段为45日历天,施工工期为595日历天),与本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起算保持一致,按照采购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超出施工合同工期及工期外180日以上的,按合同约定计取附加酬金。
五、服务标准:二、服务范围(内容)对本项目所有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实施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2)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3)审查施工(略),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4)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5)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6)审查施工承包(略),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7)检查施工承(略)
(8)审核施工(略)
(9)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0)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1)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2)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3)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4)经委托(略)
(1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6)验收隐(略)
(1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9)参加(略),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0)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1)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三、项目实施要求1、服务期限:640日历天(其中设计阶段为45日历天,施工工期为595日历天),与本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起算保持一致,按照采购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超出施工合同工期及工期外180日以上的,按合同约定计取附加酬金。
2、工程主要技术标准:国家、各部委(总局)、**(略),前述标准不一致者,以较高的为准。
3、服务要求:
3.1(略)公办养老中心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3.2按《**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配备项目管理人员。
3.3除建设工程规定要求的全程跟班旁站的关键工作外,本项目还需针对项目范围内任何部位开挖工作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树木移栽开挖、种植开挖、配套房屋工程基础开挖、管网工程开挖及地形整理等;
3.4监理人应采取强有力进度管控措施,在满足质量安全(略),全力确保项目工期;
3.5监理人应严格科学审定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且在施工期间做好施工及管理人员的出行及施工活动安全专项监理措施。
六、验收标准:(略)
七、其他要求:1、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按实结算方式,根据施工项目结算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基数对监理费进行结算,即,委托人与承包人完成工程结算并确认结算金额后,由委托人或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根据工程结算审定金额和监理人投标报价的取费方式及报价计算优惠率进行监理费的结算。如存在实际工作周期存在超合同**期的情况,则最终结算金额应加上附加工作酬金。
非监理人原因导致合同期**180天,不额外计算监理费用,超过180天的,按以下公式计算:
附加工作酬金=非监理人原因导致合同期**180天以上增加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天)×合同结算金额÷(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天)+180天)
2、(略):
本本项目具体进(略),监理人应配合委托人按照财政统筹及专项债资金支付方式及验收要求提供所需一切资料。在财政统筹及专项债资金到位或允许付款的前提下,按照以下节点付款:
2.1预付款:监理人提交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后,监理人员全部到位进场,委托人支付至合(略)
2.2后续按月计量支付,与施工单位计量周期保持一致。监理费以当月施工工程量应支付(略)比例支付当月监理费,委托人按月支付监理费。
月度应付监理费应当先行抵扣前期已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不足或足额抵扣后,委托人再据实补足。工程(略)0%。
2.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后,支付至合同暂定金额的80%;
2.4待工程竣工结算后,根据施工项目结算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基数对监理费进行结算,即,待委托人与承包人完成工程结算并确认结算金额后,由委托人或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根据工程结算审定金额和监理人投标报价的取费方式及报价计算优惠率予以核算,完成监理费的结算审定后,支付至结算审定监理费用的100%。
2.5本项目建设单位为(略)民政局,受建设单位委托采购人为本项目的受托建设单位,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本合同向建设单位开具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