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 15:56:23】
为了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现将车辆器材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车辆器材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
2.项目内容:本项目为车辆器材供应项目,涉及车型较为多样,具体包括东风 EQ2102N、东风EQ2102、东风EQ2050(猛士)车、猛士CSK181、CTL151A、豪泺 HOWO、东风天锦、东风 2102 等车型。具体详见附件(器材清单)。
4.服务地点:福建省漳州市。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项目预算情况
该项目预算金额约93万元。
三、实施采购的方式方法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自每笔订单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1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物资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应当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
2.对于采购人提出的退换货需求,承诺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确认符合退换货条件的,1 天内完成退换货流程并重新发货。
3.本项目投标人需明确具体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自合同签订起,将全程负责与采购人的对接工作,涵盖订单接收、需求确认、进度跟进、交付协调、售后服务安排等环节。在服务期内不得随意更换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更换的,需要提前3 天书面通知采购人。
4.在采购人下达订单后,投标人需在120个小时内完成供货;紧急需求配件于4小时内响应并优先配送,确保不影响车辆使用。
5.投标人所提供的器材,必须为原厂正品、全新的、符合国家标准和采购人需求的器材,中标后投标人必须负责把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后才能拆封,所有货物在检验时必须包装完好,无破损,与配置包装箱单相符,货物外观清洁、标识清晰明确。所提供器材的内包装、中间包装、外包装应当有自动识别标识,所有标识必须能够扫码识别,不能识别的一律按照不合格认定。送货时提供原厂所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原厂授权厂家的证明文件(需有原厂盖章或原厂授权厂家盖章),购货时的进货合同,付款资金走向等资料用以证明送货清单上的当批器材货源正规且为原厂或其授权厂家所生产的正品器材。
6.投标人对采购人每笔订单建立独立档案,详细记录订单信息、交付情况等;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许可绝不向第三方泄露采购信息,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7.在合同期内,配件供应价格保持稳定,不因市场波动随意涨价,供应商需严格按照采购方规定执行合同约定;如遇原材料价格大幅变动需调价,提前3天书面(附相关证明材料)通知采购人并协商一致。
8.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随时解答配件使用、安装等问题;若配件安装使用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4 小时内到达现场无条件提供技术支持。
9.投标人需为采购人相关人员提供免费的配件使用、维护保养培训服务,每3个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或根据采购人需求随时安排专项培训。
10.每笔订单交付时,电器类配件、橡胶类配件的出厂日期需在6个月内,除电器类和橡胶类配件外,其余配件每笔订单交付时的出厂日期不得超过 1年。
11.在器材配件供应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采购人相关管理制度,合法经营,不得转包、不得出现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
12.投标人需按照采购人常用配件清单,保持库存储备,保障供应稳定性。
13.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器材在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检,抽检的器材及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抽检方式与时间由采购人决定)。
14.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经相关部门鉴定确认属于供应商所供器材造成的事故,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1.如对采购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时间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向我单位提出意见,逐页加盖公章发送至****@163.com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该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要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本项目相关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相应的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及技术要求等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七、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尚先生、田先生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邮 箱: ****@163.com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官先生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采购机构: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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