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洗涤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原公告开标时间:开标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延期开标时间:开标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四节的附表A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中公司业绩的内容。
修改为:1、投标人近2年以来(即2023年1月至今)医院医用织物洗涤同类业绩的每个计7.5分,最多计15分。(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和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2、投标人具有医院手术室敷料租赁业绩的计5分。(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或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2、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四节的附表A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中服务标准评分项:“能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符合洗涤感染类的隔离式洗涤设备记11分”;
修改为:“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符合洗涤感染织布类的隔离式或者隧道式等形式的洗涤设备1台以上记11分”。
3、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四节的附表A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中服务标准评分项的“3、投标人提供2台及以上大烫折叠设备或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要求的设备计10分”
修改为:“3、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和医院医用织物洗涤要求的,用于烫折叠的设备1台,记5分,2台以上记10分。”
4、将原公开招标公告及公开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修改为: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
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 郴州市****
(3)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4)电 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郴州****
(3)联系人:曾玉兰
(4)电 话:****
文档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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