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00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深汕特别合作区**** | ||
年限: | 30.00年 | 容积率: | ≤1.800 | 建筑密度(%): | 40.000≤ 并且 ≤6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40000 | ||||||
投资强度: | 20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9 | ||
起始价: | 28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宗地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二)本次出让宗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 本次出让宗地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 (三)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使用权人)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或者变卖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次受让人应当承接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规定的受让人责任及义务,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不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又无符合条件的次受让人的,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由区管委会回购。回购价款为合同剩余年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与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照建造成本折旧后的价格之和。 (四)本次出让宗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竞得人须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五)本次出让宗地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半内开工,三年半内竣工。 (六)本公告出让宗地其他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详见公告附件。 (七)本公告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相关规定和约定移交。 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可独立或联合申请竞买本次出让宗地。(联合竞买的还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https:****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深圳市****点击登录查看总部大楼3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4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https:****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 09时00分 至 **** 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深圳市****点击登录查看总部大楼3楼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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