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淮安某部北侧围墙加高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更正内容:
1. 原淮安某部北侧围墙加高工程招标公告(****)中的第四项“(八)、本项目特定资质:无”更正为: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所有证书必须都在有效期内):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
a.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员(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4年12月至2025年05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c.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的认定按苏建规字【2017】1号文的规定执行(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d.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淮安某部北侧围墙加高工程招标公告(****)中的第五项“(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更正为:
“(三)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q.com。”
四、补充内容:
1.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2.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丁先生
办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