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茂大道(大昌口互通立交至迎宾大道段)扩建工程基站迁移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供应商: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包茂大道(大昌口互通立交至迎宾大道段)扩建工程-基站迁改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 GDHS-****
二、项目名称: 包茂大道(大昌口互通立交至迎宾大道段)扩建工程-基站迁改工程
三、招标控制价: ¥908,565.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
(4)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2、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信用记录: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