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新大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现对本项目进行澄清答疑、修改及补遗,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1、浙商银行深圳分行新大楼办公家具采购(****) |
一、澄清答疑、修改及补遗 | |
内容1: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17:00 质疑截止时间变更为****17:00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变更为****18:00 截标时间变更为****9:30 投标样品提交时间为6月16日14:30-18:00。 | |
内容2: 招标文件P30页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的“附件一 特别说明”部分变更为: 招标投标分段限时异议的规定: (1)为提高招标投标活动效率,本次招标投标各阶段的异议处理按“分段限时异议”原则进行。异议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0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或超过本规定要求投诉时效的,可以不受理该异议。 (2)对招标公告内容的质疑时限:以阳光采购平台系统时间为准。 (3)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时限:以阳光采购平台系统时间为准。 (4)对开标过程的异议时限:开标结束前线上提出。 (5)对评标或定标结果异议时限: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
内容3: 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1-1《商务标评审标准》第2条信用评价/浙银善标调整为: “浙银善标”是践行善本金融理念的最重要实践探索,满足以下“大局担当、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公司治理”正向标准内容任意一项的得0.5分,满分2分: 1.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或“制造业单项冠军”或政府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地市级“专精特新”企业,且在有效期内。 证明材料:提供认定(或公示)文件复印件及证书(或奖牌或匾额等)复印件。 2.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及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且在有效期内。 证明材料:提供认定(或公示)文件复印件及证书(或奖牌或匾额等)复印件。 3.35项“卡脖子”关键技术相关企业或科技部火炬中心“创新积分制”企业。 证明材料: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认定证书(或公示或文件)复印件。 4.近三年(2022年6月以来,以证明材料最晚落款时间为准)获得区县**** 证明材料: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书(或奖牌或匾额或文件等)复印件。 5.近三年(2022年6月以来,以证明材料最晚落款时间为准)企业入选地市级及以上节能、低碳名单。 证明材料: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书(或奖牌或匾额或文件等)复印件。 6.企业上一年度享受节能减排税收优惠。 证明材料: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书(或奖牌或匾额或文件等)复印件。 7.近三年(2022年6月以来,以证明材料最晚落款时间为准)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地方政府颁发相关证书或进行表彰,证明企业生产经营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 证明材料: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书(或奖牌或匾额或文件等)复印件。 8.以企业名义参与起草国家或地方或行业重大标准的。 证明材料:提供标准文件复印件或相关证书(或奖牌或匾额或文件等)复印件。 9.近三年(2022年6月以来,以证明材料最晚落款时间为准)参与慈善活动,指公众报道或表彰有迹可循,善行善举被各级政府及宣传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表彰或通报表扬。 证明材料:提供报道材料复印件及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书(或奖牌或匾额或文件等)复印件。 10.近三年(2022年6月以来,以证明材料最晚落款时间为准)参与公益活动,指公众报道或表彰有迹可循,参与公益活动行为被各级政府及宣传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表彰或通报表扬。 证明材料:提供报道材料复印件及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书(或奖牌或匾额或文件等)复印件。; | |
二、重要提示 | |
无 | |
备注 | |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新大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的澄清答疑、修改及补遗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涉及的澄清答疑、修改及补遗内容,以本文件为准,若发出多次澄清答疑、修改及补遗的,且就同一问题互相冲突或前后矛盾的,以发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瑜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工、龙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