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18:00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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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7,407,473.9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四)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屈家岭管理区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于****在荆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更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5: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现更改为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6.1.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现更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