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81.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绥宁县****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3.72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81.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0.9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50 | |||
起始价: | 80.94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但欠交土地出让金或者闲置土地的单位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开出让文件另有限制的除外。 联合申请的,还应在网上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应当明确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http://218.76.201.12:8888/portal/index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http://218.76.201.12:8888/portal/index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10时30分在http://218.76.201.12:8888/portal/index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拍卖起始价为房地一体的评估价值80.94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为17.19万元。竞买保证金为80.94万元,竞价幅度20万元/次,不设底价,按最高报价者确定竞买人,成交价款不包括其他税费。 2、土地出让金由税务部门开票入库,门面资产价值部分(建筑物价值)由县财政开票纳入国有资产经营收入,拍卖过程超过起始价的溢价部分全部作为国有资产经营收入。 3、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竞得人1个月内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 4、涉及规划控制的其他要求按《关于宗地编号sn202507、sn202508等5宗地及其建筑物的国有资产分摊土地规划核定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5、本次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不包括按有关规定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相关费税包括交易服务费、土地出让契税、交易公证费等,由受让人按标准另行缴纳。 6、该宗地成交后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交付土地及建筑物给受让人,交付条件为拍卖时的土地现状。交付土地时,受让人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协商交付其他相关事宜,产权转移后,受让人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妥善处理好与现有承租人的租赁关系,并共同解决可能产生的租赁矛盾。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从交付土地之日算起。 7、该宗地公开出让成交后,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开出让结果在《中国土地市****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绥宁县****
联 系 人:杨来贵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绥宁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绥宁县****
开户账号:****66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