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企业国有资产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建筑面积:191500.0平方米 |
挂牌价:48.0元/平方米﹒年 | 保证金:50.0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 15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 16时30分00秒 |
标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所属的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权拍卖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建筑面积:191500.0平方米 |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 房屋用途:厂房 |
房屋总层数:-- | 房屋所在层数:-- | 小区或院落名称:-- |
出租时长:20.0年 | ||
室内配置:-- | ||
附属设施:-- | ||
标的状态:-- | ||
标的展示时间:**** 至 **** | ||
标的展示地点: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人电话:**** |
一、拍卖租赁标的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所属的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权拍卖。
二、标的物租赁方式:
1、本次对点击登录查看所属的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权采取“整体招租,分期交付”的方式进行公开拍卖,租赁范围为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内部分房屋(厂房)及其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园区内可以移动的设施设备租赁权,租赁标的物具体交付按照达到双方约定的交付标准,条件成熟一处,交付一处。
2、拍卖起始价:48元/㎡/年 ;加价幅度:1元/㎡/年或其整倍数;竞价保证金:50万元整;
三、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租赁权拍卖标的位于邵阳市****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湘(2019)邵阳市****点击登录查看;不动产单元号:43**** GB00016 W****; 土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130462.59㎡;土地使用期限:工业用地:****起****止。该园区****
该园区****
本次租赁标的物厂房交付面积明细(表1 )及现租赁户基本情况汇总(表2 )详情如下:
表1: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厂房交付面积明细表
序号 | 栋号 | 楼层 | 建筑面积 ㎡ | 交付时间(年) | 备注 | ||
2025 | 2026 | 2027 | |||||
1 | 1栋 | 一层至四层 | 10914 | 10914 | |||
2 | 2栋 | 负一层 | 13598.74 | 地下车库面积为2670.7㎡ | |||
一层至四层 | 10928.04 | ||||||
3 | 3栋、 4栋 | 一层至四层 | 30845.89 | 30845.89 | |||
4 | 5栋 | 一层至四层 | 15494.48 | 15494.48 | |||
5 | 6栋 | 一层、二层 | 18564.84 | 9282.42 | |||
三层、四层 | 9282.42 | ||||||
6 | 7栋 | 负一层 | 22038.07 | 地下车库面积为2554.53㎡ | |||
一层 | 4864.39 | ||||||
二至四层 | 14619.15 | ||||||
7 | 8栋 | 一层、二层 | 12422.48 | 6211.24 | |||
三层、四层 | 6211.24 | ||||||
8 | 9栋 | 一至四层 | 10374.48 | 10374.48 | |||
9 | 10栋 | 一层至四层 | 10376.12 | 10376.12 | |||
10 | 11栋 | 一层 | 15495.32 | 3873.83 | |||
二层(部分) | 1939.49 | ||||||
二层(部分)、三层、四层 | 9682 | ||||||
11 | 12栋 | 一层、二层、三层(部分) | 12934.48 | 8460.86 | |||
三层(部分) | 1240 | ||||||
四层 | 3233.62 | ||||||
12 | 13栋 | 一层至四层 | 12934.48 | 12934.48 | |||
13 | 14栋 | 480 | 配电房 | ||||
14 | 16栋 | 一层至十层 | 15025.89 | 宿舍签约后按实际需要租赁 | |||
15 | 17栋 | 一层至十层 | 15023.03 | ||||
16 | 18栋 | 一层至八层 | 11969.96 | 11399.47 | 负一楼面积570.49㎡ | ||
17 | 开关房、门卫室等 | 454 | |||||
18 | 合计 | 228946.26 | 57614.25 | 72049.38 | 62503.99 |
表2:智能终端产业园租赁户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 企业 | 租赁位置 | 租赁面积 | 租赁开始时间 | 租赁结束时间 | 备注 |
1 | 租赁企业1 | 6栋1楼 | 4641.21 | 2024.9.1 | 2029.8.31 | |
2 | 租赁企业2 | 6栋2楼 | 4641.21 | 2025.3.31 | 2027.1.30 | |
3 | 租赁企业3 | 7栋1楼 | 4864.39 | 2025.4.10 | 2028.4.9 | |
4 | 租赁企业4 | 8栋1、2楼 | 6211.24 | 签租赁合同中 | ||
5 | 租赁企业5 | 9栋1、3楼 | 5187.24 | **** | 2028.11.9 | |
6 | 租赁企业6 | 9栋2楼 | 2593.62 | 2023.9.18 | 2028.9.17 | |
7 | 租赁企业7 | 10栋1楼 | 1500 | 2024.9.4 | 2027.9.3 | |
8 | 租赁企业8 | 10栋、13栋 | 21810.6 | **** | 2027.7.24 | |
9 | 租赁企业9 | 11栋1楼 | 3873.83 | 2025.1.21 | 2027.1.20 | |
10 | 租赁企业10 | 12栋1楼 | 1391.88 | 2024.6.11 | 2027.6.10 | |
11 | 租赁企业11 | 12栋1、3楼 | 3081.74 | 2024.9.18 | 2027.9.17 | |
12 | 租赁企业12 | 12栋2楼 | 3233.62 | 2024.4.8 | 2027.4.7 | |
13 | 合计 | 63030.58 |
标的物具体情况详见湖南志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志成估字(2025)第0121ESXA号《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咨询报告》。
四、租赁期限:
合同租赁期限为贰拾年(20年),暂定于****起算(实际起算时间以第一次租赁物业正式移交之日为准),至****各期交付的租赁物业租期同时终止。第一次交付租赁物业达到双方约定交付标准,经委托人和竞得人双方共同盖章确认的实际交付之日,为第一次租赁物业正式移交之日。分期交付的租赁物业,按委托人和竞得人双方签字盖章确定的各期实际交付日期为该期租赁物业正式移交之日。各期租赁物业按当期物业正式移交之日计算租金。
合同租赁期限到期后,竞得人无条件将《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下取得的物业租赁权移交给委托人。若竞得人需要继续承租该场所,则在租赁期满前6个月内,向委托人提出续租书面申请。委托人依法依规招租时,在同等条件下,竞得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租赁标的交付面积和交付标准
(一)交付面积。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总建筑面积约19.89万㎡(不含宿舍楼面积),具体交付范围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面积以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时的测绘报告为计算依据。
(二)交付原则。交付总的原则是“整体租赁,分期交付”,具体交付按照达到双方约定的交付标准,条件成熟一处,交付一处。租赁期内每一自然年度年底双方应当书面盖章确认当年度实际交付的面积。
(三)交付标准。
1、公共区域交付标准。厂房由委托人负责按工业物业正常使用的一般标准交付进行维修整改,并按此标准进行交付。洗手间由委托人负责按正常使用标准进行装修升级,并按此标准进行交付。办公楼、宿舍楼、门卫室、地下室等按现状交付。
2、用水、电、气交付标准。用水、用电由委托人负责按照原有施工图确定的建设标准整改到位,计量装置按“一栋一表”安装到位。楼层及其他部位要求安装计量装置,由竞得人负责根据实际租赁情况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委托人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用气按照现状交付。
3、消防设施交付标准。租赁物业消防设施由委托人负责按照厂房建设的原设计施工图完成施工,并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如未达到消防交付标准的,竞得人有权选择拒绝接收租赁物业,或有权自行进行消防设施安装,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4、上述交付标准,在《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由委托人和竞得人双方共同勘查现场,勘查现场后由竞得人按照本款约定提出维修或整改意见并与委托人形成最终交付标准作为《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附件,最终交付标准应当符合《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约定的各项交付要求,并由委托人按双方最终确定的交付标准负责维修与整改。维修整改工程完成后,委托人邀请竞得人共同参与验收工作。租赁物业未能达到《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该租赁物业存在房屋渗漏、破损、设备设施存问题等情况的,竞得人应在现场验收后的7日内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委托人应当在收到整改要求后15日内整改完毕并提交竞得人重新验收;若整改后仍存在问题的,竞得人有权拒绝接收租赁物业或自行进行整改,产生的整改费用由委托人承担。若竞得人7日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委托人即视作验收完成并满足《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
六、租赁标的交付时间
(一)首期物业交付时间。委托人首期交付厂房及办公楼面积约5.8万㎡(其中厂房面积约4.6万㎡,办公楼面积约1.2万㎡)给竞得人。具体交付时间在双方确认满足《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后,交付及租赁起算日期以委托人和竞得人双方共同验收并签字盖章确认正式移交该“租赁物”之日为准(下同)。
(二)后期物业交付时间。后期交付厂房面积约7.15万㎡,本着达到交付条件一处、交付一处的原则,除本条第 (三)项外的全部租赁物业交付完毕的最迟时间不晚于****。
(三)已租赁物业交付时间。委托人租赁物业中已有12家企业在租(使用物业面积约6.2万㎡),委托人和竞得人双方同意本着“到期一家、交付一家”的原则进行交付,即该部分租赁物业中的在租企业当前与委托人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即委托人应当将该部分物业面积交付给竞得人。如该等在租企业现有租赁合同到期后需继续签约的,应当由竞得人按不高于竞得人对外招商出租的价格与在租企业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租企业在园期间由竞得人按照园区标准负责统一管理(含物业管理)。
七、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租赁价格。签订租赁合同的租赁价格:竞价成交价/12,单位:元/㎡﹒月。合同租赁期(20年)的第1~5年租赁价格不变,第6年起租赁价格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3%,直至合同租赁年限。租金自租赁物业正式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分期交付的自各期正式移交之日起分别计算)。
租金=租赁价格×计租面积×租赁时间(月),租金为含税价。
(二)计租面积。鉴于项目建设、招商需一定周期,双方确认计租面积按下列方式确定:
(1)租赁物业正式移交之日起(分期交付的自各期正式移交之日起分别计算,下同)第一年内为装修及筹备期,期间计租面积为各期实际交付面积的0%(即不收取租金)。
(2)租赁物业正式移交之日起第2~5年为招商及孵化期,期间年计租面积分别为各期实际交付面积的10%、20%、30%、40%。
(3)租赁物业正式移交之日起第6年起至租赁年限届满为运营期,期间年计租面积按合同双方书面确认的各期实际交付面积全额核算。
(三)租金缴纳。租金按照先付后用的原则缴纳。自厂房正式交付后的第2~20年租金,竞得人于每年的12月31日之前一次性向委托人全额缴纳下一年租金,租赁面积按租金支付时双方确认的实际交付面积计算。不满一年的,按自然日(每月30日计算日资金)计算租金。竞得人以人民币形式将应缴纳的租金支付到委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宿舍楼(含食堂区域)租赁价格按照本条第(一)款厂房的计价标准实施。租金按照竞得人实际租用的面积和实际使用的时间计算,不执行本条第(二)款计租面积约定,租金先付后用,每半年支付一次。食堂需要维修改造时,委托人和竞得人双方协商合理确定维修改造期(不超过30天),维修改造期内不计租金。
(五)竞得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六)履约保证金缴纳。竞得人参与竞拍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50万元)在竞得人另行支付完毕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委托人实际向竞得人整体交付面积达10万平方米(不含宿舍楼部分)时,竞得人应在达到该交付面积后15日内向委托人另行缴纳履约保证金计50万元。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时,竞得人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委托人和竞得人双方办理租赁物交割清算手续完结后全额退回,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七)税费承担。承租期间因《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事项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委托人和竞得人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该租赁物业的房产税、土地税以及因向竞得人出租所产生的税费由委托人依法承担,竞得人因就租赁物业对外招商所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依法承担。
八、保证金+资格前审
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后,交易中心对意向竞买人的资格进行资格初审,对意向竞买人是否符合受让条件提出意见并反馈出租人或其委托的拍卖中介机构,由出租人或其委托的拍卖中介机构确认资格,资质审查通过且足额缴纳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即可获得竞价资格进行报价。未获通过的,不能参与竞价。
交易中心与出租人或其委托的拍卖中介机构意见不一致的,由转让行为批准单位决定意向竞买人是否符合受让条件。
竞买人未按竞买资格条件参与竞价,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竞买人违约,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竞买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标的重新组织网络竞价。
九、竞买人报名资格条件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拍卖企业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相关业务内容),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注册资本在人民币4000万元及以上(近3月内调整注册资金的,不符合该款要求)。
(2))提供无重大债务违约、行政处罚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若有上述情况不得参与竟买。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参与拍卖企业或其控股公司需提供近三年类似产业园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招商运营管理业绩(2022年3月至今,提供合同或成交确认书)。
(5)竞价保证金50万元,成交后,再交50万元,共1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竞买人需满足其它条件:竞买人招商的全量企业整体指标需达到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求的相关经济技术指标(详见《租赁合同》的附件)。
十、交易服务费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收费标准规定由委托人和竞得人各自负担50%,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按20年总租金计算,双方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邵阳市****
十一、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务必到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委托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详细了解标的现状、数量、租赁要求、标的物移交方式、竞买人资格要求、政策法规及瑕疵,不到现场踏勘标的,视为对拍品无异议。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物现状、数量、租赁要求、标的物移交方式、竞买人资格要求、政策法规及瑕疵等相关情况,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价即视同接受以展示的标的实物现状、数量、租赁要求、标的物移交方式、竞买人资格要求、政策法规及瑕疵等,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十二、委托人因不确定的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终止或暂停租赁,竞买人应退出竞价,委托人、拍卖人、交易平台不向竞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文件、资料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十四、竞价保证金缴款人必须与申请人一致。
一、委托人权利和义务
1、要求竞得人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对竞得人引进项目的内容、时序、进度进行监督。
2、保证竞得人取得的物业租赁权真实,拥有出租租赁物业的资格,保证房屋不存在产权、债权债务等纠纷。如产生纠纷,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竞得人或其指定的关联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及时处理,如因此产生纠纷造成竞得人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的标的物不包含屋面使用权,屋面使用权仍系委托人所有,委托人可以自由行使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光伏设备,若委托人使用,则应与竞得人提前协商具体使用用途以及约定管理办法。
4、按《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约定交付租赁物业,对竞得人及其关联方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租赁物业给予支持和协助,协助竞得人及其关联方妥善处理邻里关系。
5、按《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约定向竞得人收取租金、保证金和《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约定的竞得人应支付的费用。
6、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规范对租赁物业承担质保责任,并承担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费用。
7、保证在租赁物业内或周边配套不低于100个停车位,其标准按现状交付。
8、承诺在租赁物业内提供不少于100套符合居住条件的员工宿舍。如无法满足竞得人使用需求,竞得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向委托人额外申请,委托人按竞得人的申请数量将现有宿舍租完为止。
9、协助竞得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环保、消防等各类行政手续,支持竞得人和竞得人引进企业依法争取政府各项扶持政策。
二、竞得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为方便运营管理,签订《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后竞得人可在委托人税收征管范围内设立独立法人项目公司,本项目建设、运营、招商、管理等各项工作由项目公司全权负责。项目公司运营园区过程中,委托人如有需要,亦可就园区相关事务直接与竞得人沟通。若项目公司存在违反《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约定之情形,委托人有权向竞得人提出相应整改要求,竞得人应当督促项目公司严格执行合同约定。若竞得人项目公司无力承担或拒绝承担《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及其他法律责任的,竞得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竞得人重点招商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新型显示、智能制造及研发、电子信息等类型企业,严格把关入园企业行业方向及质量,入驻项目应符合消防、环保有关要求,因无法达到或违反环保、消防等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影响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3、竞得人享有自主聘请物业公司管理园区的权利,自该“租赁物”首期交付后,由竞得人整体负责园区内物业服务与管理工作。对于现有入驻企业,由委托人负责协调与竞得人或竞得人指定关联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其物业服务费价格不高于现有物业服务费价格。
4、竞得人享有在“租赁物”内合理合规为园区企业员工提供基础生活服务的产业配套场所,由竞得人自行投资或招商第三方实施经营,以满足竞得人招商入驻企业员工生活服务需求。竞得人应承担与本项目相关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责任等。
5、竞得人应自租赁物业交付后6个月内组织开园仪式,开园时园区****
6、竞得人保证开园后按下列目标实现招商入驻率:
(1)、开园后首年度,实现首期已交付面积企业入驻率不低于30%。
(2)、开园后第2年度,实现首期已交付面积企业入驻率达50%以上。
(3)、开园后第3年度起,实现首期已交付面积企业入驻率达75%以上。
(4)、开园后第6年度起,实现园区已交付面积企业入驻率达80%以上。
(5)、分期交付的,入驻率指标自该期正式移交之日起按照1-4项指标执行,即正式移交后首年度内企业入驻率不低于30%、第2年度达50%以上,第3年度起达75%以上,第6年度起达80%以上。
7、竞得人保证所租场地,不得转让、整体转租或作为资产抵押,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
8、竞得人在经营过程中若出现人身、财产安全责任,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竞得人或当事人/租赁企业负责承担或解决。
9、竞得人招商入驻的企业,签订合同前7工作日内向委托人进行报备,并由委托人对入驻企业进行行业分类符合性审核,以确保入驻企业符合园区发展要求。委托人在竞得人报备后3日内审核完毕,且不得因此影响竞得人正常招商工作的开展,竞得人与入驻企业租赁合同签订后委托人不得再对此提出异议。竞得人对招商企业的租赁合同应写明:如对物业所有人(即委托人)的权益造成严重影响的,委托人有权责令租赁企业腾空房屋离场。
10、竞得人或竞得人成立的项目公司与其招商入驻企业发生的矛盾,包括但不限于招商的企业欠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欠薪等处理和由此产生任何责任,委托人概不承担。
三、违约责任
1、竞得人未按时向委托人支付租金或逾期支付租金的,竞得人应按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LPR)的2倍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以应缴而未缴的本期租金金额为基数计算)。若逾期6个月,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并扣除竞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承担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2、除《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另有规定外,委托人未及时处理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的房屋变形、裂缝、倾斜等问题,或违反《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设施配备义务,且经竞得人催告后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或配备,致使竞得人不能正常使用租赁房屋的,给竞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3、若竞得人租赁物业交付后第2-5年未完成《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第八条第6款约定的入驻率指标的,则竞得人以【(当年度考核面积-竞得人实际招商入驻面积)×4元/平方米/月×12个月×1.5】为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4、因竞得人原因导致《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终止的,竞得人应当在《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腾空物业,其对租赁物进行的改造无偿归委托人所有,其在租赁物上增设的附属设施能与租赁物分离的由竞得人清除,不能与租赁物分离的无偿归委托人所有。竞得人向委托人租赁的设备(除正常损耗外,应能正常使用)、装饰物须完好无损地交给委托人,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物业或设备损坏的,竞得人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5、在租赁期限内,竞得人擅自解除《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的,应按整个租赁期限租金金额的1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反之,委托人擅自解除《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的,应按整个租赁期限租金金额的10%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
6、发生以下情况且导致《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1)竞得人未能妥善处理入驻企业发生的矛盾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给委托人造成严重损失的;(2)竞得人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给委托人造成严重损失的;(3)竞得人有其他违约违法行为致使《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委托人单方终止《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时,竞得人全权负责解除与入驻企业之间的租赁合同,并缴清租金等所有费用,完成入驻企业清退工作,在终止《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一个月内腾空租赁场地返还给委托人。逾期需要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7、委托人在****前向竞得人实际交付面积未达10万㎡或委托人向竞得人交付的物业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竞得人无法使用的,竞得人有权单方面终止《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竞得人单方面终止《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时,委托人应退还竞得人已支付的全部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因此给竞得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四、其他说明
1、竞价成交后,竞得人若在今后该租赁标的遇到国家政策、法律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情形导致不能履行时所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拍卖人、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拍卖租赁标的按惯例依其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已知和未知瑕疵)和《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约定条款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图片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仅供参考,也不排除在统计资料及打印过程中存在笔误,租赁标的具体情况以租赁标的内在实际情况及现场交付标的实物时现状为准,在租赁标的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存在的差异或其他瑕疵提出任何异议。
3、本次拍卖租赁标的的名称、数量、现状、租赁情况、其他情况介绍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本次拍品必要信息的承诺。资料如有未涉及到的部分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咨询,如有疑问须在报名之前书面向委托人提出。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场拍卖租赁标的实物现状、租赁要求、标的物移交方式、竞买人资格要求、政策法规及瑕疵予以认同,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关责任和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拍卖人对租赁标的现状情况、交易注意事项已作充分披露和风险提示,拍卖文件及其附件等所描述的租赁标的现状、数量等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不改变拍卖成交结果,不影响租赁标的成交价款的支付。
4、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价前必须详细了解并熟读拍卖相关文件资料、《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等,并遵守所有条款。竞价成交后竞得人须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交清相关款项和费用后,凭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等合同文本。
5、本次拍卖租赁标的属于租赁权拍卖,拍卖人与竞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拍卖人的所有拍卖事宜即告结束,竞得人予以认可,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移交等责任。若竞得人和委托人在办理标的移交等其他事宜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由双方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6、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7、以上所有说明竞买人应严格遵守,否则委托人可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竞得人以招商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新型显示、智能制造及研发、电子信息等类型企业,严格把关入园企业行业方向及质量,入驻项目应符合消防、环保有关要求,因无法达到或违反环保、消防等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影响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2、竞得人保证所租赁场地,不得转让、整体转租或作为资产抵押,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
3、竞得人应自租赁物业交付后6个月内组织开园仪式,开园时园区****
4、竞得人接收物业后,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和委托人提供的各项设备、设施,负责日常维护、维修,费用由竞得人全额承担。竞得人因提升租赁物的品质需要,事先应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新更换原有的设备、设施,但应维持租赁物的正常运营,所涉及的各项更新、维护、维修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交易编号:邵国资〔2025〕254号 | |
公告开始时间:**** 15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 10时00分00秒 |
竞价开始时间:**** 10时00分00秒 | |
报名开始时间:**** 15时00分00秒 | |
报名结束时间:**** 16时3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 16时3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资格前审 | |
起始价:48.0元/平方米﹒年 | |
交易方式: | |
增价幅度:1.0元/平方米﹒年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按年支付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双方各负担50% | |
每年租金递增幅度:0% | |
确定竞得人规则:1、本次拍卖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后,交易中心对意向竞买人的资格进行资格初审,对意向竞买人是否符合受让条件提出意见并反馈出租人或其委托的拍卖中介机构,由出租人或其委托的拍卖中介机构确认资格,资质审查通过且足额缴纳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即可获得竞价资格进行报价。未获通过的,不能参与竞价。 交易中心与出租人或其委托的拍卖中介机构意见不一致的,由转让行为批准单位决定意向竞买人是否符合受让条件。 竞买人未按竞买资格条件参与竞价,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竞买人违约,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竞买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交易服务费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收费标准规定由委托人和竞得人各自负担50%,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按20年总租金计算,双方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邵阳市****交易服务费缴纳后,委托人委托邵阳市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与通过资格审核的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签订《成交确认书》。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另行支付完毕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租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租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出租数量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1 | 点击登录查看所属的邵阳智能终端产业园物业整体租赁权拍卖 | 房屋户型:/;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191500平方米 | 双清区 | 48元/平方米﹒年 | 50万元 | 1元/平方米﹒年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竞价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租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218.76.201.12:8888/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租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租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15时00分00秒至****16时3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15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16时3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租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16时30分00秒。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竞价开始时间为****10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出租业务咨询电话:邵阳市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邵阳市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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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拍卖企业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相关业务内容),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注册资本在人民币4000万元及以上(近3月内调整注册资金的,不符合该款要求)。
(2)提供无重大债务违约、行政处罚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若有上述情况不得参与竟买。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参与拍卖企业或其控股公司需提供近三年类似产业园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招商运营管理业绩(2022年3月至今,提供合同或成交确认书)。
(5)竞价保证金50万元,成交后,再交50万元,共1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竞买人需满足其它条件:竞买人招商的全量企业整体指标需达到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求的相关经济技术指标(详见《租赁合同》的附件)。
轮次 | 竞买编号 | 出价时间 | 出价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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