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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为第一次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区政府组织编制了广州市****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广州市****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现状为:
单位:公顷
被征地单位 | 总面积 | 农用地面积 | 耕地 面积 | 建设用地面积 | 未利用地面积 |
凤尾村第九经济合作社 | 0.1840 | 0.1840 | 0.0000 | 0.0000 | 0.0000 |
总计 | 0.1840 | 0.1840 | 0.0000 | 0.0000 | 0.0000 |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州市****
(二)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征地范围内的农村村民住宅按黄埔区****
(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征地范围内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按黄埔区****
五、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货币安置。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中。
(二)留用地安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规定,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拟在被征地单位的旧村改造项目中落实。
(三)社会保障费用。该项目征收九佛街道凤尾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土地面积共2.7600亩,征地双方已于****后完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规定,核定该项目按2.47万元/亩标准一次性计提征地社保费共6.82万元,预存入区****
六、其他事项
(一)公告时间。****至****。(不少于30日)
(二)补偿登记期限和方式。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至****内,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至广州市****
(三)异议反馈渠道。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请于****至****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向我区提交书面意见。异议提交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附图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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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