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遴选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嘉人医采 [2025]009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部分临床检验项目委托第三方检测
服务服务商遴选项目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二○二五年六月一十日
第一章 遴选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嘉人医采 [2025]009号
2、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部分临床检验项目委托第三方检测服务服务商遴选项目
3、采购方式:供应商遴选
4、预算金额:全年40万元左右
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折扣率不得低于收费标准的 60 %。收费标准按照郴州市****
5、成果要求:符合采购人的相关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医学检验科”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地点: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方式:投标人登录“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四、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报名时间: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的投标报名函需按医院提供的格式发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采购办公室,报名函可直接来医院递交(接收部门: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采购办公室(党委办),电话:****),招标采购办公室收到报名函后应及时给予投标人签收证明;也可发医院指定的邮箱****@qq.com,投标人在发送报名函后应第一时间电话联系招标采购办公室确认查收电子邮件,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在收到电子邮件后应立即回复投标人。在报名截止后,医院在审核报名合格的投标人中优中选优邀请三家公司择期来医院进行一步磋商,正式的投标文件在磋商现场提供。
2、本项目在投标函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供应商遴选公告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查阅;只要对本项目作了投标,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本供应商遴选公告、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遴选采购须知:
1、投标文件一式二份。
2、投标文件须按供应商遴选公告的要求编排,装订。投标文件的每一页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文件须用信封或文件袋密封,封面上注明询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以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投标人可以将装成一个大袋,也可以分别装袋。密封和装袋要求不作为否决投标人的条件。
4、评审细则和流程。
①供应商遴选采购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②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③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④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
⑤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遴选采购投标文件符合要求后,投标人交纳2000元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会后马上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服务合同签订后立即予以无息退还;中标的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期限内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5、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文件不按供应商遴选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内容填写;
(4)投标文件不按供应商遴选公告的规定签字、盖章的。
(5)报价折扣率低于收费标准的 60 %的。
(6)投标文件中标的物技术和商务不满足供应商遴选公告要求;
(7)投标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不符合供应商遴选公告要求;
(8)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六、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本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提出询问。采购人、招标采购办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采购办提出质疑。
七、服务期限及要求:
1、服务期限:1年
2、投标单位对其检测标本的结果负责;
3、不同的检测标本,需要不同的保存条件,投标单位必须拥有对标本保存条件的室温、冷藏、冷冻等各种运输能力;标本的运输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中标供应商应保障标本送达实验室的时效性(最好在 6 小时以内,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5、标本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生物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标本检测结果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出具;
7、投标单位提供详细的检验外送组织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实验室人员配备合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流程清晰、样本冷链运输合理、合同期内有能力应院方要求协助检验科建成 ISO15189 标准实验室。每周一至周六收取标本,结果报告时限满足院方要求,常驻技术服务员 1 名以上为临床提供相关服务等;
8、物价有变化时根据文件相关政策作相应调整;
9、当医院具备开展某个项目检测条件时,院方可以无条件收回本项目,投标单位必须终止该项目标本的回收;
10、所有项目价格得不高于收费标准的 60 %。收费标准按郴州市****
八、付款方式:以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7: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另定。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清廉阳光室”。
十、采购人、招标采购办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嘉禾县****
(3)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4)电 话:****
2、招标采购办公室信息
(1)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党委办
(2)地 址:嘉禾县****
(3)联系人:郭先生
(4)电 话:****
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点击登录查看部分临床检验项目委托第三方检测 服务目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序号 | 套餐名称 | 计价明细名称 | 收费标准(元) | 结算价格(元) | 下浮幅度(%) |
1 | 肿瘤十二项 | 糖类抗原测定 | 470 | ||
癌胚抗原测定 | |||||
甲胎蛋白 | |||||
毛膜促性腺 ( β β-HCG 人绒 )测定 | |||||
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测定(NSE) | |||||
总前腺特异性 定(TPSA) | |||||
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FPSA) | |||||
细胞角蛋白 19 片段测定(CYFRA21-1) | |||||
2 | γ-干扰素释放试验 | 结核感染 T 细胞检测 | 459 | ||
3 | 贫血三项 | 叶酸测定 | 85 | ||
血清维生素测定 | |||||
血清铁蛋白测定 | |||||
4 | 抗缪勒管激素 | 抗缪勒氏管激素(AMH)检测 | 238 | ||
5 | 其他项目 | ||||
1、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折扣率得不高于收费标准的 60 %。收费标准按照郴州市**** ★2、供应商须承诺可以完成以上所有检测服务项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不可转包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
第三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
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三、评标标准:
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2、本项目评分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3、总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
4、中标标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法
评审因素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计分标准 |
价格部分(20分) | 投标报价 | 20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折扣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20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
技术部分(55分) | 服务方案 | 2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以下方面: |
实验室质量保证措施 | 15 | 实验室质量保证措施 从①实验室组织管理、②人员及设备试剂管理、③检验结果质量保障、④实验室应急方案等方面,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实验室质量提供保证措施方案。保证措施方案各方面针对本项目情形,内容完整、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计3分,满分共计15分。方案内容前后不一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的,但不影响项目的实施,对应项计1分。 | |
质量体系认证 | 20 | 投标人实验室通过ISO 15189认可并获得证书,按认可的能力范围的的项目数量计分,每通过5项计1分,满分20分,未通过不计分(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ISO15189证书及认可的检验能力范围附件)。 | |
商务部分(25分) | 同类业绩 | 15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后)与湖南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合作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计3分(同一家医院多份合同不重复计分,与医院临床科室签订的合同不计分),最多计15分(提供合作清单及联系人,并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标本运输安全 | 5 | 投标人具备冷链物流道路经营许可证、手持终端标本接收、 GPS定位标本、高铁运输资质、航空运输资质,每项计1分,最高5分。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 |
高端技术平台 | 5 | 投标人湖南省实验室拥有以下高端技术平台:第一代基因测序平台、第二代基因测序平台、第三代基因测序平台、串联质谱平台、流式细胞仪平台。每拥有一个平台得 1分,最高 5 分,列出主要设备清 单及型号、购买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操作人员资质证书,否则不计分。 |
备注:供应商单位须在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提交响应文件中所提供人员及资质证书原件给采购人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签订合同。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一、本项目采用供应商遴选招标,项目属性为服务。
1、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
2、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必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
一、货款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供应商每3个月(周期)以采购人收费凭证与供应商收到的样本数量作为统计业务量的依据,供应商将统计量同时发送至采购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并在湖南省电子卖场上进行采购。根据采购合同,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承诺其开具的发票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并符合采购人财务部门要求(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证明),供应商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采购人自收到发票按照采购人的财务制度及财务流程审核后将资金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无息)。
二、标本送检与接收
1、冰箱或保温箱必须有相应的温度记录表,每周至少一次的清洁消毒,保证标本的质量,需要专职人员专线运送。
2、投标人提供每周六天上门接收标本的服务,时间为 16:00 至 18:00(根据采购人规定时间变动)。遇特殊标本可机动收取,逢节假日可适当减少收集次数,但必须将收集时间以书面文件方式送给采购人(提前五天告知)。
3、投标人具有规范的标本接收、登记和包装流程,保证标本质量和安全,确保标本顺利交接,方便查核。投标人标本接收人员负责标本质量的初检、标识的核对,标本的接收登记及包装储存。标本不符合检验要求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重新取样。
4、标本在送检过程中出现延迟、遗漏、丢失等情况,投标人应有完善的应急预案予以妥善解决,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5、对检验后的标本进行妥善保存,以便检验结果有异义时进行免费复查或再委托其他第三方检验,这种情况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对于因标本丢失、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报告或检验项目检测结果不准确等造成的医疗事故(医疗事件)或医疗纠纷,投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投标人对采购人不明原因(非院方及患者原因或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投诉、纠纷,能协助采购人做好患者的协调工作,并承担一定的处理费用。
三、数据加工与安全
1、存储方案
具有数据安全管理方面专用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的成熟解决方案,可为医院提供本地化数据存储和访问服务。
2、数据对接
①配合医院按照要求在医院系统上传报告等数据。
②投标人为院方提供访问权限,支持医院检查投标人服务器储存的医院专属数据情况,包括原始数据,excel文档以及下机数据,并提供专业的数据库管理方案和分析软件等。
3、产品质控
(1)室内质控
具备完备的产品质控体系和管理方案,每月提供全流程检测室内质控数据一份,包括标本接送,运输,病理质控,检测流程(湿实验、干实验),生信分析、报告解读等。
(2)室间质评
①提供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颁发的常规检验项目室间质评成绩单及合格证书。
②配合医院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双盲质量抽查评估,抽查内容包括SOP文件、操作规范、人员资质等。
四、供应商能力
1、投标人应该具备符合完成本项目的检测能力。
2、运输售后能力要求
投标人应该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明确流程,标本采集、储存、运送、接收、检测及报告发送流程等;具备冷链物流能力,可实现全程实时监测;
五、其他服务要求
1、投标人需要遵守保密制度,保护受检者的秘密,未经许可,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受检者的检测情况。
2、未经院方书面许可,中标人不得将所产生实验数据外泄或用于科研项目、论文等研究工作,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
3、投标人报价包括投标人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检测设备、人工费、检测费、运输、试剂耗材、管理费用、税金、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4、服务范围:对本院日常检验科、病理科、血液科外送样本检验服务病理、肿瘤及血液病基因检测类等。
5、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分类、按时完成检验、检测任务。
6、服务期限:1年(合同约定时间起算)。
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
8、验收标准:由项目需求单位验收签字。
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六、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要匹配人员定点医院协助标本的前端处理工作。
2、投标人需要协助医院每年不少于三次临床项目推介会。
(以上二项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封面(参考)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许可(执业范围包含“医学检验科”)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表1)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表2)
(五)投标人报价函(附表3)
(六)投标人所提供服务条款及要求等。
(七)诚信声明(附表)。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按采购公告的要求提供)。
(九)其他(自定)。
※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按本篇目录顺序编制和装订,本篇有格式规定的按格式填写,无格式要求的自定格式。
2、正、副本每一页必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部分临床检验项目委托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服务商遴选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全称)
年 月 日
(公章)
附:上述法定代表人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邮政编码: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表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致:_点击登录查看_(采购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贵院上述项目的衔接、议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授权期限:
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附表3:
报 名 函
(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我方获悉贵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名称)的采购公告,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供应商遴选项目的报价。
1、我公司完全满足公告中关于资质、技术参数等条款的规定,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我公司对本项目的一次性报价为:
序号 | 检测项目 | 收费标准(元) | 结算价格(元) | 下浮幅度(%) |
1 | ||||
2 | ||||
3 | ||||
4 | ||||
2、我方现提交的投标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网上电子报价函 1 份。
3、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议价采购公告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4、在整个招标采购公告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该项目《招标文件》公告之规定给予惩罚。
5、我方若成为成交投标人,将按照响应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公告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邮编:
年 月 日
附表4:
诚 信 声 明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5:
合 同 范 本
部分临床检验项目委托第三方检测服务商遴选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鉴于乙方具备提供 检测技术服务的资格、技术条件和能力,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的基础上,现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检测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内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检测服务:
检测项目 | 收费标准 | 结算价格 | 检测周期 |
说明:
1、检测报告周期是自乙方接收到合格样本至出具检测报告的时间。
2、收费标准按照《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下浮执行,在合同期内如遇到政策性收费价格下调,结算价格等比例下调。不在目录内的项目,按医院价格标准同比例下浮执行。
3、如果任何一方拟对协议提出修改或补充,需提前30天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协议附件形式对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受检者咨询:甲方负责告知受检者及家属关于检测项目的相关必要信息及各种检测技术的局限性,并对受检者给予咨询解答工作,安排和指导受检者在接受检测前签署相关的知情同意书。
2、样本采集和前期处理:甲方负责样本采集并保证样本的合法性、合格性。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检测项目要求的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方式对其所采集的标本进行符合规范的前期处理和存储。
3、样本递送: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样本及每份样本的检测申请单、患者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并确保样本、申请单、知情同意书中受检者信息一致,受检者和送检医生均需签字。甲方根据双方约定的方式将上述资料和样本递送至乙方,同时提供签字确认的交接单。
4、报告接收与发放:甲方应及时接收乙方所发放的检测报告单,根据检测结果及解释向受检者提供合理的医学建议。
5、样本重采:由于受检者个体差异及不可控因素导致样本不符合检测要求、需要重新采样的,甲方需根据乙方的反馈信息及时与受检者沟通并安排重新采样,重新采样检测不收取费用。
6、检测收费:甲方每月(定期)统计一次,并及时和乙方提供的对账单核对,准时结算检测费用。
7、甲方对乙方有监管权利,对乙方实验室以及提供的检测服务内容、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质控监督。
8、甲乙两方均按湖南省卫健委和医保局发布的标准收费。特殊项目和科研标本以双方协商价格批价,收费。以双方的签字记录为准。
9、其他: 。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临床培训和资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分析前样本的质量控制等相关内容的培训服务。乙方负责提供标本采集、运送所需的技术方法、递送所需的相应文本和材料。
2、样本接收:乙方安排专人负责接收甲方递送的样本,并将签字确认后的交接单交还甲方。乙方接收到样本后核对样本、检测申请单和知情同意书信息;若发现信息不一致、样本破损或外观异常、无受检者和送检医生签字等现象,则该样本视为不合格样本,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确认送检信息或重采样本、补签字等。
3、样本检测:乙方负责在接收到合格的样本、相关知情同意书及临床申请单后,安排样本的检测。所有经过检测后的剩余样本,均由乙方按相关法规负责处理或长期保管,并保证不提供给甲方之外的第三人。
(1)乙方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开展本合同委托检测工作,不得转包、分包,保证工作全过程的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可追溯性,并严格保障受检者个人隐私及数据安全,所涉及检测内容及结果不外泄。
(2)乙方检测时使用的设备必须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环境符合标准检测要求。
(3)乙方对标本的全程管理符合检测需求和生物安全的要求。
(4)乙方保证检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5)乙方根据行业标准保留检测后的标本以备复检。由于标本量不够导致无法复检的,乙方不负责复检。检测后的标本保存期不少于7天,检测报告保存期同病历保管要求。
(6)乙方仅对来样负责。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委托书要求内容进行测试,出具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保证与所测试的原始数据一致。
(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相关检测信息确认无误后,应在承诺的检测周期内出具准确可靠的检测报告,乙方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全部责任。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周期内出具报告,应及时告知甲方。
(8)检验结果的信息化,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具体落实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具体包括: )。
(9)乙方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向甲方解释各项检测方法、质控标准、结果。
(10)配合甲方不定期对样本运输、检测流程、检验结果及检验质量的监督检查。
4、报告发放:乙方应根据约定的各检测项目的检测周期将检测报告单以纸质报告和电子报告两种形式发给甲方,乙方自收到标本后,按照不同的检测项目所需周期完成相关检测。若由于样本自身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的无法出具检测报告的情况,乙方需第一时间通知甲方。若出现检测项目危急值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异常结果报告,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及时出具相应的纸质和电子报告。
5、实验数据及样本回收:乙方应按检测周期将所有检测项目的原始实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等)返还甲方,血液或DNA样本需返回甲方或按国家有关要求保存。如需要返回甲方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样本保存期内,向乙方提出。
6、配合甲方筛选、推荐适于医学临床的新检验项目及新检验技术。
7、负责按市场需求积极调整检测时间和出报告时间,配置相应的资源满足客户要求.
8、危急结果通知:甲乙双方应按危急值报告制度共同管理,出现危急值时,乙方应以电话、短信、邮箱等任一形式发送至甲方指定的危急值联系人,发送即视为乙方完成通知义务,甲方应按流程规定立即通知临床科室及相关医师。
甲方的危急值联系人: 电话: 邮箱:
三、受检样本的交接
(一)交接时间: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接收甲方递送的样本和资料。
(二)交接地点: 。
(三)交接时甲方应保证包装符合运输和保存的要求;乙方接收或者在甲方通知后 小时,视为乙方已接收。
(四)乙方应当在交接时应对样本及以下资料进行核对:
。
(五)受检样本由 乙 方自行或者指定的具有样本运输条件和资质的物流进行运输,并由该方承担相关费用。
四、费用结算
(一)结算规则:供应商每季度以采购人收费凭证与供应商收到的样本数量作为统计业务量的依据,供应商将统计量同时发送至采购人。双方核对无误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承诺其开具的发票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并符合采购人财务部门要求(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证明),供应商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采购人自收到发票按照采购人的财务制度及财务流程审核后10个工作日将资金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无息),按“业务量×结算价格”向供应商结算该周期内的检测费用。
(二)乙方收款信息:
单户名:
税号: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账户信息变更说明并盖章(与合同签章相同即可)。若因乙方未提供正确的支付账户信息导致合同价款未能按时完成支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禁止现金交易,甲方将款项打入上述账号,即视为完成付款。
(四)甲方一律不接受委托付款及现金支付的方式付款。
五、保密义务
(一)在合作期内及以后,协议内容及双方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数据、受检者信息、检测报告、样本、价格、商业信息)均为保密资料。除非保密资料已通过正当途径为公众所知,或除非由拥有资料一方事先书面授权透露,双方均应各自对保密资料保密,不得向除对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也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与本协议条款和条件不相符合的任何目的。
(二)双方只能向因职责所需而需要了解上述保密资料的工作人员透露保密资料,且该工作人员经双方协商授权确定,并应与授权的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合同》以防止未经授权向第三人披露。
(三)双方保证对受检者所有信息保密,除非该信息已经由受检者主动公开。
(四)除征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检测信息用于科研、宣传等。
(五)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中止而失效,除非相关资料依法成为公开信息。
六、违约责任
(一)延期责任
1、如因甲方提供的样本及相关临床资料不合格或未能按时提供等原因导致的检测延误,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因乙方未尽临床培训等相应义务造成上述结果的情形除外。
2、如因乙方原因(包括实验室内样本丢失、检测、出具报告等环节)不能按时提供检测结果导致的出具诊断报告延误等,乙方应按检测项目上一季度结算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误工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3、乙方在检测或数据处理过程中因样本活性低、个体差异、结果疑难复杂需进一步验证性检测等原因而出现培养或检测困难,检测报告出具时间将相应延长,在该情况下乙方应在规定的报告时限结束前及时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积极协商解决。非因乙方过错且乙方尽通知义务造成的延期的情形,不属于乙方的违约情况。
4、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导致项目延误或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出具证明材料。不可抗拒力包括地震、洪水、战争、军事行动、法律或政府政策等相关因素。
5、特殊情况下,需要重新取样进行重新检测的,取样和检测均不重复收费。如遇无法出具报告的案例,由甲方负责退回受检者相应的检测费用,这种情形下甲方无需就该样本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
(二)检测结果的争议
1、乙方保证对甲方送检的合格样本收费(包括完整的临床申请 单及受检者知情同意书)按照甲方申请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的质量承担责任。
2、乙方保证在技术检测范围内完成全部检测内容。
3、除上述情形之外,若甲乙双方对收费的样本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有异议,可以在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前提下,通过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指定的有资质的单位用相应技术方法进行验证并组织专家论证,若确定为乙方检测结果不准确而造成的临床诊断失误,乙方应按照第六条(一)中的第2款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收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若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乙方将视同甲方完全接受检测结果。如因乙方检测结果有误经认定为乙方责任的,因此造成的医疗纠纷由乙方负责(不因甲方接受检测结果而免除乙方责任),如因乙方提供的知情同意书不全面并由此造成的医疗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违反保密义务
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第五条保密义务的任何规定,须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扩大,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并支付20 万元作为违约金。因违反保密条款引发侵权责任诉讼或赔偿事项的由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四)禁止转包、分包
乙方应亲自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将检测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进行检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样本送至第三方检测的,乙方应按年度项目结算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误工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五)检测不准确、不真实的责任承担
如乙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准确或不真实,导致甲方对外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责任,应由乙方承担甲方经济损失等全部责任,并按年度项目结算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误工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七、协议履行
(一)协议和管理
为确保协议的全面履行,在整个项目执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在遵守本协议的基础上,积极沟通,协调一致,保证该项目顺利进行。为保证沟通及时有效,合作双方确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分别指定各方项目联系人。
甲方指定(科室、职务、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
乙方指定(科室、职务、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自联系人的,应当及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未及时通知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协议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将进一步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本协议的各个补充协议均须与本协议的编号相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争端的解决
1、当协议执行中出现问题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完成标本交接后,乙方负责检测标本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并承担相关责任。
3、乙方对所出具的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检验结果只对被检测标本负责)。
4、甲方对乙方出具的检验结果有异议,须在检验报告单送达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同没有异议。
5、对于检测结果有异议的标本,乙方提供免费复检。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协议期满时,本协议自动终止;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应当另行重新签署新的合作协议。
八、协议终止
如乙方在检测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1、因包括但不限于操作不规范或不符合技术规范等原因,导致检测结果不准确,达 次或 份。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检测,不能及时提供检测结果达 次或 份,不可抗力除外。
3、实验室不诚信,出现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篡改室内质控数据、受检者检验数据等。
4、实验室管理不善,出现生物安全隐患。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泄露受检者信息造成不良后果。
6、发生严重纠纷、事故,影响医疗秩序的或存在严重纠纷、医疗事故隐患的,以及其他严重影响甲方声誉情况的;
7、乙方发生转包或分包行为的;
8、发生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九、廉洁条款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特约定以下廉洁条款,以资合同各方共同遵守:
1、合同各方按照《民法典》及廉洁条例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试剂及行政办公物资等。
2、甲方应当严格执行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进行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3、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4、甲方严禁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
5、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6、乙方指定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办公场所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等。
7、乙方承诺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股东中无甲方 级以上干部,且无医院 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子女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或者与其同城生活来往密切、有借贷关系或照护关系的亲属等。
8、乙方如违反本廉洁条例,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9、本廉洁条款在产品购销过程中,合同各方均需严格遵守。
十、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连云港市灌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3、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一、其他
(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限为 年。合作期满,本协议自动失效。
(二)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具体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协议进行更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需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书面确定。如需补充协议条款及承诺,应另行签订,签订的补充的协议条款和承诺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六)本协议各条款相互制约,不可断章取义。
(七)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八)本协议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不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亦不作为本协议的解释之用。
(九)《反商业贿赂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人): 法人代表(委托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