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吴辛庄村硬化及排水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大厂回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 13:4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网上开标大厅。投标人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远程参加开标。 | ||
预算金额 | ¥97.928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吕向阳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厂回族自治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三河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
2025年吴辛庄村硬化及排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吴辛庄村硬化及排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928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9281.00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全部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五、开启
时间:****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大厅。投标人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远程参加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评标项目,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等所有资料均须以原件的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 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 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 https:****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链接 :http://www.hebpr.gov.cn/zwgk/001001/****/****/2e987d81-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CA 数字证书现场办理咨询电话:****。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大厂回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三河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向阳
电 话:****
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