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新增部分清表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廊坊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廊坊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新增部分清表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万元;私有资金 0万元;境外资金 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万元;其他资金 35.430879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位于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廊坊东站城际高铁站,因施工需要,清运后王庄地块、麻营地块占地部分内建筑垃圾 4662.16㎡,多余土方 1637.89㎡,平整场地面积 4159.10㎡。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廊坊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新增部分清表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廊坊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新增部分清表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5、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6月 17日 09时 00分到 2025年 06月 23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2 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廊坊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6月 27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廊坊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6月 27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廊坊市****
七、其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廊坊市****
联 系 人: 张翔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