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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湖南省应急管理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湖南长沙 全部类型 2025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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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点击登录查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湘财绩〔2025〕2号)文件精神,我厅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点击登录查看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单位,加挂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我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含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省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湖南省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省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省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省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湘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省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省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下达和省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6.制定全省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承担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19.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省应急厅应加强、优化、统筹全省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省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机构设置情况

省应急厅是2018年全省机构改革工作中新组建的政府组成部门,2019年4月正式组建到位。

根据“三定”方案,省应急厅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宣传教育处(党委宣传部)、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火灾防治管理处、防汛抗旱处(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处、矿山安全基础处、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科技和信息化处、机关党委、政治部;一个二级预算单位是正处级别的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湖南省安全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三)人员情况

2024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34人,其中公务员14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其他人员23人。

(四)部门整体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度决算本年收入80,517.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515.13万元,其他收入2.81万元。

2024年度决算本年支出59,74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61.26万元,项目支出51,483.8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保障省应急厅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024年度,基本支出可用资金9,124.94万元,基本支出决算金额8,261.26万元,执行率90.54%,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840.1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421.09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5,555.1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方面。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21.0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方面。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4.9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2024年度,项目支出总额可用资金74,867.44万元,项目支出决算金额51,483.87万元,执行率68.77%。其中:

1.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024年度,我厅省级专项资金全年共支出1,412.51万元。按照各预算单位对该项目支出方向进行分类,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厅本级省级专项资金全年共支出1,351.89万元。主要包含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90.13万元、其他应急管理支出570.73万元、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691.03万元。

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省级专项资金全年共支出60.63万元。主要包含其他应急管理支出51.49万元、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9.14万元。

2.业务工作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厅业务工作经费全年共支出1,855.15万元。按照各预算单位对该项目支出方向进行分类,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厅本级业务工作经费全年共支出1,619.49万元。主要包含应急系统专业培训项目421.69万元、航空护林工作经费921.87万元、应急检查及安全巡查工作经费175.3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55万元。

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业务工作经费全年共支出235.66万元。主要包含安全生产专家管理专项205万元、危险化学品登记专项30.66万元。

3.运行维护专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厅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全年共支出2.98万元。主要为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用于中心机房网络安全设备及防护系统升级改造。

4.其他事业类发展资金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厅其他事业类发展资金全年共支出48,213.23万元。按照各预算单位对该项目支出方向进行分类,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厅本级其他事业类发展资金全年共支出47,726.74万元。包括森林防火灭火经费1,663.50万元、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44,606.05万元、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974.98万元、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专项21.20万元、保障用房改造48.42万元、航空护林工作经费371.56万元、绩效业务工作经费7万元、其他项目支出34.02万元。

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其他事业类发展资金全年共支出486.49万元。包括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211.19万元、办公及考试业务设备购置与考点建设维修费275.3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数为198万元,决算支出数为163.29万元,“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较上年节约6.17万元,节约率为3.64%。“三公经费”预决算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类型

预算数

(万元)

决算数

(万元)

执行率

1

因公出国(境)费用

30.00

21.65

72.17%

2

公务接待

17.00

6.00

35.29%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51.00

135.64

89.83%

3.1

公务用车购置

25.00

17.98

71.92%

3.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6.00

117.66

93.38%

合计

198

163.29

82.47%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绩效管理提质升级

1.优化项目遴选方式。为进一步加强我厅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制定项目库管理办法,为科学合理安排部门项目支出资金而建立项目储备。项目库中的项目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作为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主要依据。对于重大项目,采用“揭榜挂帅”方式遴选合适的承担单位,提高财政资金投入效益。

2.构建绩效指标体系。根据省财政厅“绩效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厅组织相关专家,对部门和行业主管领域相关的绩效指标进行了详细筛选,研究编制了专项资金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体系。为我厅各处室和预算单位提供辅助工具,提高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评价工作的效率;形成衡量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客观、明确标准,提高绩效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为科学分配财政资金提供更可靠的参考。

3.定期开展绩效运行监控。一是我厅建立重点工作完成总结及计划的月度通报机制,相关处室按照制度要求填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上月未完成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情况、下月重点工作计划等,定期在党委会上通报并在OA中进行公示。二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压实各处室(单位)责任,稳步推进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提高绩效运行监控结果的客观性,我厅组织各处室、所属单位开展本处室(单位)的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厅规划财务处根据各处室(单位)自行监控的情况,组织中介机构对部分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开展现场核实。

4.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大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落实力度,一是对绩效评价发现的挤占挪用的财政资金要予以清退或调整,其中,属于项目间调剂使用的,归还用于原项目支出;列支办公经费、用于发放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等基本支出的,按照相关规定清退或调整。二是对资金执行率较低、项目完成进度较缓等问题,要制定措施加快进度、限期完成。三是对绩效管理、资金分配、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等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完善制度、对照整改。

(二)主要绩效完成情况

2024年在应急管理部精心指导和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点击登录查看锚定“三坚决两确保”奋斗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守底行动,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截至12月底,全省累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55起、死亡1238人,同比分别下降6.8%、5.8%,其中较大事故19起、死亡78人,同比分别下降5%、上升5.4%,6个市****

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有效。一是拧紧责任链条。更新省安委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明确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的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印发《关于建立省委巡视机构与省安委办协作机制的意见》,组织开展专项巡查,组织省重点联系督导组开展五轮督导,强化政治巡视功能。坚持事故省级提级调查、挂牌督办和整改评估,累计追责问责公职人员9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人。总结推广湘乡等地试点经验,以严格有效的内部奖惩机制压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二是优化防控措施。持续用好“三查一曝光”举措,编印《51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累计排查重大事故隐患7.8万余个,整改7.7万余个,整改率达99.0%。紧盯问题整改,下发典型事故警示通报11期、提示警示函84份,每季度摄制《安全生产警示片》在全省会议上公开曝光。三是严格监管执法。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持续发布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和示范。配合省人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三法一条例两办法”专项执法检查,组织18个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行业领域交叉互查。全省应急管理部门累计检查企业12.98万家次,罚款金额2.07亿元。四是管控重点领域。制定出台《湖南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全力推动煤矿和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做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坚持“三个一批”分类处置,推动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妥善处理关闭煤矿遗留问题。深化危化品领域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检查,强化油气储存企业和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化工园区****

2.自然灾害防范应对科学精准。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方面,果断启动省级Ⅳ级响应3次、III级响应1次,紧急部署开展大跨度建筑物大排查行动、铲雪除冰上路行动,勠力同心抓好事前、事中、事后防范应对各项工作。在应对洪涝灾害工程险情方面,集中整治164个重大度汛隐患;做实做细“631”递进式预报预警,先后启动防汛Ⅳ级、Ⅲ级、Ⅱ级应急响应各1次;发出省长防汛指令6个,按照“一市****

3.重大事故灾害处置灵敏高效。一是健全指挥机制。组建省应急委员会,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大应急”工作格局。全力推进省市****

4.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一是健全法治体系。积极谋划“十五五”应急体系和应急能力规划,细化航空应急应用标准。牵头制定《湖南省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现场监督,突出事前预防。制定并严格落实首违不罚等28项措施,柔性执法更走心。二是强化科技赋能。投入23.79亿元积极推动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航空应急、基层防灾三个项目建设,监督指导安能一局的工程抢险项目实施。统筹推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初步搭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辅助决策平台。全力推进电气焊动火作业“一人一码”信息化监管。以应急资源管理平台使用管理为抓手,规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利用无人机通信平台、卫星电话、直升机投送等,强化战时应急通信支撑。开展安全应急装备产业调研,推进行业发展。三是建强基层一线。深化应用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发挥其在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防治规划等常态化灾害防治中的作用。对标对表制定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加强固本之策。全面完成森林防火基础能力提升两年行动目标任务。连续2年举办全省乡镇应急能力比武竞赛,基层救早救小和先期处置能力大幅提升。四是注重群防群治。1-12月全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举报件数、查实起数同比增长57%、74.5%。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和从业素质提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深入实施大练兵计划,举办全省统筹和发展专题研讨班,累计培训应急系统业务干部1356人次、培训市****

5.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坚实有力。一是激励先进鼓舞士气。省委对在防汛抢险救灾重大斗争中表现突出的31个基层党组织、49名基层党员干部分别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给予其中21人记一等功。经省委组织部同意,省应急委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给予在有效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中表现突出的2个集体和8名同志记三等功、23名同志记嘉奖。二是党建引领机关示范。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厅领导带头讲党课。举办“应急青年话应急”演讲比赛,开展“书香致远,悦读润心”读书活动,强化青年干部理论素养。开展“四强”党支部建设,在防汛抗灾紧要期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1个党支部获评“湖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三是严抓廉政正风反腐。对国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提出“六严禁六必须和三个一律”要求。召开“廉洁齐家”座谈会和党纪学习警示教育会,深化以案促改,在对照剖析、反躬自省中受到警醒。运用廉政教育、党性教育基地和湖湘红色文化资源等开展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四是靶向纠治“两个主义”。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年度业务性督检考由13项合并压缩至3项,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从69个压减至27个。全面推行网上受理审批办结,办件所有时间在法定时间压缩30%的基础上再压缩30%,实现办理事项行政相对人“零跑动”覆盖率达80%。严控全省性会议和“三类文件”,总量控制在计划之内。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基于全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省属单位自评、现场核查等情况分析发现,我厅在事前评估、预算编制、绩效管理等方面仍存在需要完善的内容,具体如下。

(一)事前绩效评估待开展

一是部分项目单位事前绩效评估开展不到位,部分新增项目预算编制前期缺少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及资金需求的论证与评估。二是部分项目单位在森林防灭火物资装备采购费用、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等预算项目申报过程中,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对项目实施的政策匹配度、风险隐患、预期产出(如物资储备周期、救援设备使用效率)及成本效益(如应急演练投入与实际减灾效果)等核心要素缺乏科学论证,导致预算资金与实际需求匹配度不足。

(二)预算编制准确性待提高

一是预算编制前未全面梳理应急管理工作规划,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具体需求调研不足,导致部分政府采购预算与实际业务需求存在偏差,未能准确反映部门资金需要,部分项目因预算匹配度低出现支出进度缓慢。二是预算编制时考虑不周全、外部环境变化或业务需求调整等原因导致的调整率较高。

(三)专项资金管理有待加强

一是部分专项资金未拨付到位、拨付不及时。二是资金使用率偏低。例如,信息化系统集中运维服务资金支付率1.22%,主要原因是2024年10月才报送运维方案调整论证至财评,财评周期延长,导致2025年1月完成招投标,原计划2024年支付的2025年运维费(359.78万元,含运维、等保测评、密码测评费用)推迟至2025年支付。科技创新项目资金支付率0%(项目资金总额174万元,含2023年项目验收后拨付的60%尾款及2024年新立项项目的40%启动金),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研发周期多为2年,2024年仅2家单位通过验收且当年新项目立项较晚(2025年2月完成),资金支付进度受项目周期及验收节点影响。三是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不够规范,部分单位对于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理解不够深入,在绩效目标编制过程中还存在部分指标不够完整、指标设置不够细化和不便于量化考核等问题。

(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

一是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及资源配置衔接不足。未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调整、资金分配的核心依据,对低效项目、重复投入问题缺乏针对性优化,导致应急资金配置与实际需求、风险等级不匹配。二是绩效自评工作与经验汲取联动性弱。项目单位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深刻的认识,从而未及时完成自评工作,因此项目单位无法从中汲取经验教训,无法有效地调整和优化自身的工作方式,导致绩效自评工作流于形式。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本次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厅计划在预算编制与执行、预算监控与分析、内控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优化和完善,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一)加强事前绩效评估

一是健全制度机制,构建全方位评估体系。制定事前绩效评估实施细则,明确应急专项资金、物资采购等方面的评估范围、流程及指标,将评估纳入处室考核,强化责任落实。例如,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需提交区****

(二)进一步精细预算编制

一是优化预算编报流程。整合灾害防治、物资保障等业务处室需求,结合年度应急管理重点任务(如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细化资金测算;建立数据共享与实地调研机制,依托应急管理大数据平台获取风险等级、物资消耗等动态信息,确保预算与实际业务需求精准匹配。二是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按政策匹配度、成熟度排序,优先保障重大灾害隐患治理、应急装备购置等刚性项目;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动态监控项目进度,对进度滞后项目触发预警并介入核查,确保资金向高优先级任务倾斜。三是探索项目支出标准体系。提升预算科学性,分领域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工程建设、应急演练等支出标准(如防汛物资人均储备量、避难场所单方造价),结合历史数据与市场价格动态调整;将支出标准嵌入预算编制系统,对偏离标准超10%的项目启动专项审核,强化标准执行考核约束。

(三)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一是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对于本次绩效评价发现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支出人员经费的情况,我厅将督促相关市县进行清退;对于项目间指标混用的情况,要求相关项目单位进行归还处理。二是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跟踪指导,指导项目单位加强财务管理,督促财政资金按要求执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合规使用、发挥效益。三是完善跨年度项目资金管理。跨年度项目资金由“当年报批、一年安排”调整为“一次报批、分年安排”,避免资金沉淀,提高资金执行进度。

(四)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一是健全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强化工作落实,认真审核编制绩效目标,要求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项目设定“隐患整改完成率≥90%”“物资响应时间≤4小时”等量化指标,避免模糊表述;要切实加强中期监控,根据政策变动情况,及时督促各相关单位做好绩效目标的调整工作。二是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透明度。通过内部通报、公示等方式,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增强地方对绩效管理的参与感和认同感。三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相挂钩的机制。将绩效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给予预算上的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督促改进,对低效或无效的项目则削减或取消预算。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将及时反馈至厅相关单位,督促其就此次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同时,本次绩效自评情况与结果将与下一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和项目立项挂钩,对绩效好的单位和项目予以重点保障,对绩效较低的单位和项目扣减相应预算或暂停项目立项。

另外,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将于6月20日前在我厅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附件:1.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1.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业务工作经费)

3-2.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省级专项资金)

3-3.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其他事业发展资金)


文件附件1--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x
文件附件2--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文件附件3-1--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文件附件3-2--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文件附件3-3--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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