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5,800.00
(四)采购需求:
计
控制单
量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价
单
(元)
位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清远校区咖啡店、三校区自动售卖机招租项目租金底价评估服务采购。
评估目的:为学校清远校区咖啡店及三校区自动售卖机场地招租提供科学、合理的租金底价参考,确保招租工作符合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及市场公允性。
二、评估内容
(一)清远校区咖啡店租金底价评估
1. 位置:广东省清远市****
2. 面积:约37.5㎡。
3. 用途:仅限咖啡饮品制售。
4. 租赁期限:****至****,共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 评估要求:评估月租金起拍价,综合考虑场地面积、用途、租赁期限、校园消费特点及周边市场行情等因素,出具租金底价评估报告。中标方服务期间每年按12个月计算经营管理费,合作期内管理费不变。学校寒、暑假约有2个月校内无师生,按照10个月经营评估确定后分摊到12个月中计算得出,供应商在服务期间每年按12个月缴纳承租经营管理费。
(二)三校区自动售卖机租金底价评估
1. 投放位置:白云校区、天河校区、清远校区的学生公寓、教学楼、实训楼等场所。
2. 数量:共34台(清远校区25台、白云校区7台、天河校区2台)。
3. 用途:经营预包装食品和饮品,不可出售熟食、酒类、香烟、药品等。
4. 租赁期限: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 评估要求:评估月租金起拍价(单位:元/台/月),需考虑设备数量、校区分布、经营限制、市场同类项目租金水平等因素,形成整体租金建议。中标方服务期间每年按12个月计算经营管理费,合作期内管理费不变。学校寒、暑假约有2个月校内无师生,按照10个月经营评估确定后分摊到12个月中计算得出,供应商在服务期间每年按12个月缴纳承租经营管理费。
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
1 5,800 项
三、评估资质要求
(一)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专业资质:中标供应商派出的资产评估人员须具备法定的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以及土地评估资质,且从事相关的业务3年以上。
(三)信誉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评估时间节点要求
(一)合同签订: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
(二)现场勘查: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需与学校资产部对接,完成标的现场勘查及资料收集。
(三)初稿提交:现场勘查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评估报告初稿。
(四)意见反馈:学校在收到初稿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修改意见。
(五)正式报告:评估机构根据修改意见调整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最终正式评估报告(纸质版3份,盖章扫描电子版1份)。
五、其他要求
(一)评估方法:需采用市场比较法为主,结合收益法等合理评估方法,确保结果客观公正。
(二)报告内容:两个评估项目分开出具评估报告书,报告需包含标的概况、评估依据、评估方法、评估过程、结果分析及附件(如市场调研数据、同类项目案例等)。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必须符合采购人及相关评估技术规范的要求,评估结果应当符合当地市场价格水平,对所出具的评估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三)保密条款:对评估过程中涉及的学校信息及商业数据严格保密,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四)配合事项:需配合学校后续招租工作,对评估结果进行必要解释。
(五)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评估费、报告编制费差旅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五)议价发起时间:****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清远校区咖啡店、三校区自动售卖机招租项目租金底价评估服务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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