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运输容器,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运输容器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01-HW-WU-250509
2.2 招标项目名称: 运输容器
2.3 招标范围:
(1)本次采购包含辐照监督管运输容器及外包箱3台(样机1台,成品2台、辐照监督管模拟件1台),自动卷扬机构、吊具、防倒支架各2台,并配备方便操作的随箱工具(如转动扳手、备件)等。
(2)本次采购包含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加工制造,所采购的物项下表所示。
编号 | 物项名称 | 数量 | 安全等级 | 抗震类别 | 质保等级 | 备注 |
---|---|---|---|---|---|---|
一、试验阶段 | ||||||
1.1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试验件) | 2个 | NC | NA | QAN | |
1.2 | 试验模拟体 | 2个 | NC | NA | QAN | |
二、定型阶段 | ||||||
2.1 | 加工制造备案及取证 | 1项 | / | / | 1 | 包括试验件的加工制造备案及取证 |
2.2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产品) | 2个 | NC | NA | QA3 | |
2.3 | 运输物品容纳罐 | 5个 | NC | NA | QAN | |
2.4 | 工具箱 | 1套 | NC | NA | / | 包括扳手等 |
2.5 | 一次性密封圈 | 50 | NC | NA | /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1 交货地点: 1、产品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2、试验样机运输到甲方指定试验地点。
2.3.2 交货期: 1).辐照监督管运输容器样机:合同签订后6个月,产品:制造备案后6个月; 2).运输容器样机:合同签订后6个月产品:制造备案后6个月。
2.3.3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制造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净利润至少1年不亏损,且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承诺书;若自拟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需涵盖"投标人的承诺书"的所有内容)
3.6 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七)投标人的承诺书)。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并将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上传至平台;如平台无法上传,可将扫描后的报名文件发送至:****@163.com审核。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3 发售时间: ****0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经单位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任何方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09时00分。
5.3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单位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并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逾期递交的、未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递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成都市****
联系人: 陈老师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科学品了租市德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
邮编: 100081
联系人: 罗杰/李杰
电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 罗杰
电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若紧急情况无法联系到本项目联系人,可选择以下备用咨询联系方式 备用咨询电话: ****
咨询邮箱: ****@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 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全电子项目服务热线: 021-6159-2333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单位数字证书,使用单位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单位数字证书或单位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8.4 数字证书办理、线上付费(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等)、在线异议等投标详细操作参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