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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新普利斯4100U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常规配件协议供货一年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广东中山 全部类型 2025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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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新普利斯4100U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常规配件协议供货一年采购项目采用竞价(公开)方式实施本项目的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信息

1.预算金额(元):60000.00

2.需求一览表

采购需求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新普利斯4100U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常规配件协议供货一年 采购项目 采购单价预算(元) 60000.00
采购数量 1 采购单位
采购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项目相关内容;

(2)响应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消防设备”相关项目;

(3)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2、交货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日用品仓库

3、供货期限:1年。当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供货期限自动终止: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供货满一年。

(2)合同期内,本项目供货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成交总金额;

(3)剩余金额不足以采购清单内任何一项物品时。

4、本项目预算金额总价上限为¥60000元。

5、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充足的货物,保证供货,在收到采购人下单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把货物交付到指定地点。如遇采购人急需使用情况,成交供应商应在4小时内到货。

6、交货条件:

(1)成交供应商应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交给采购人收货人,货物交付前一切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货物单价超出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3)合同期内,如个别产品遇到停产情况或难以寻找货源的,成交供应商应优先寻找市****

(4)合同期内,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不满意(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以次充好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2次以上的或超过规定交货期限15个自然日成交供应商仍不能交货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成交供应商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项目。

(7)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全部相关资质证明、生产厂商授权证明以及产品说明书等有关资料。

(8)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产品数量超出合同约定的部分,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如采购人同意接收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计算货款。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产品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日期内补足,否则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不足部分总价款20%的违约金。

(9)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保质交货,需支付违约金。

(10)成交供应商送货上门,运费、装卸费及保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1)成交供应商应依照行业标准对采购人所购买的产品进行包装,以防止产品在转运中损坏、污染或侵权行为等,确保产品安全运抵指定地点。

7、本次采购只进行供应商供货资格的招标,本次招标为协议供货资格的取得,并不代表货物已售出,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向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数量。采购人按照本单位使用情况下单所需货物数量,成交供应商不得对采购人所采购货物数量作要求或质疑。本项目的采购数量为一年内预计发生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二) 采购清单及系统要求

1.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及型号

规格、技术参数

计量

单位

价格上限(元)

1

智能烟感 4098-9714

需与采购人在用的美国新普利斯JB-TBZL-4100U 型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匹配

220

2

智能温感 4098-9733

190

3

智能底座 4098-9792

200

4

智能烟感(带底座)4098-9714/4098-9792

420

5

智能温感(带底座)4098-9733/4098-9792

420

6

普通烟感 4098-9601

400

7

普通温感 4098-9613

340

8

普通底座 4098-9788

80

9

控制模块 2190-9163(4090-9008)

600

10

普通烟感(带底座)4098-9601/4098-9788

480

11

普通温感(带底座)4098-9613/4098-9788

420

12

信号模块 2190-9161

400

13

反馈模块 4090-9001

200

14

控制模块 4090-9002

420

15

探测模块 4090-9101

420

16

控制模块4090-9007

420

17

控制模块 4090-9008

620

18

输入输出模块 4090-9118

420

19

输入输出模块 4090-9119

520

20

输入输出模块 4090-9173

520

21

回路隔离模块 4090-9116

420

22

电源隔离模块 4090-9117

520

23

四入二出模块 4090-9120

680

24

智能手报 4099-9701

520

25

智能手报 4099-9032

520

26

4100-5113 4100U电源

9500

27

主电源卡742-342

6500

28

4100-5102 4100U辅电源

4500

29

4100-7158 4100U主机CPU卡

9500

30

742-516CPU底卡

3500

31

4100-3101 IDNET回路卡

4500

2.系统要求:(1)以上清单内所需配件要与美国SIMPLEX公司生产JB-TBZL-4100U 型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配接工作。(2)4100U消防报警控制器是TY CO-Simplex公司于2000年推出的新型主机,4100U报警控制器结构紧凑,布局合理,功能先进;4100U不仅支持原有的MAPNET II总线设备,而且支持新的IDNET总线设备。可以方便地将原有的4100系统升级成4100U系统。在同一4100U系统中MAPNET总线设备与TDNET总线设备共存。4100U可以进行现场编程,可以通过下载操作将用户程序从手提电脑传到4100U主机中,同时也可以通过上传操作将当前运行的程序从4100U主机传到手提电脑中。

(三) 响应报价要求

供应商对采购物品的单价报出统一的投标下浮率,下浮率在0%(含本数)-100%(含本数)范围内取值,若报价超出此范围则视为无效响应。各类货物实际供货单价=最高单价限价×(1-成交下浮率)(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以上单价是合同期间的最终价格,在合同期内,价格不再随着市场同类商品市场价格的调整而进行调整。

2、本次响应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货物价格、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卸车费、配合费、检测费、配送费、税金及本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响应供应商对以上采购清单的货物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单价的最高限价,且总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价,缺项、漏项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技术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已注册品牌制造商原装、全新、符合国家及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

2、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

3、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性能、配置参数等不能低于采购文件所提出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采购人的技术要求。所有货物及服务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商标或版权等。否则,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5、成交供应商不得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产品,如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6、成交供应商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五)包装、装卸、运输及保险

1、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包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锈、防腐、防潮、防雨淋及防摔破等措施,货物要求有包装保护运至现场。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负责根据用户指定的地点,将货物送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如货物运输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安排补、换货,以保证合同货物及时交付,补、换货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货物的质量保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六)验收方式

1、成交供应商将货物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采购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进行核对。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产品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货物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缺、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磋商文件、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有权拒付该批物品的费用,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3、所有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以次充好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货物并按假一赔三进行赔偿。此种情况超过2次或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4、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地级市或以上的质检部门进行相关鉴定,鉴定费用先由成交供应商垫付,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要求,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鉴定结果不符合质量技术要求,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由成交供应商执行处置与原知识产权所有者协商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6、成交供应商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交付采购人购买的产品等,采购人应及时组织验收;对于符合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予以接收,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数量等,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产品,但不得影响采购人的使用。如影响采购人使用并造成损失,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7、成交供应商提前交付采购人购买的产品等,必须事前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否则由此引起的储存保管费用及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8、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采购计划中指定医院的地址送货,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成交供应商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七)售后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正品,其质量、规格、性能、品牌、有效期限等满足用户需求,且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资料。货物交付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合同货物真实有效的生产日期,且成交供应商保证提供货物的生产日期距交付时的时间差不超过6个月。

2、因成交供应商所供应的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设备故障、人身伤害或出现严重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

3、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24小时响应服务,指定一名人员为本项目负责人,负责人要保证服务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成交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提出的质量异议在1小时内予以响应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货物非人为因素出现损坏、变形等情况的,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的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上门服务,解决问题的时限为到达现场后4小时内,保证按要求完成更换、送回等服务,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在到场4小时后仍未能有效解决,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说明原因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提供同档次或优于原参数的货物供采购人使用,未能及时完成修理或更换的,采购人有权自行购买更换,所支付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因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4、质保期:当次所提供的货物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采购人所购设备各部件发生非人为故障,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货物“包退、包换、包修”的质量“三包”服务。货物如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技术标准、采购文件、合同参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货物,退换期限为2个自然日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进行索赔。

5、货物如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或进货渠道不正规,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无条件退换货物,退换期限为2个自然日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赔偿因此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

6、质保期内,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3次出现同一故障,成交供应商应无偿更换同一档次设备,以保障采购人的正常运作。

(八)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退还为最后一批送货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如有违约事项,采购人根据约定条款扣款,剩余款项予以无息退还。

2、合同签订后,供货期内采购人可按照实际使用需要分批次要求成交供应商供货。合同无预付款,每批次订货无预付款。

3、按批次结算。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下单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的品种及数量提供货物,经双方确认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开具该批次所供货物的有效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并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付款给成交供应商。

4、成交供应商须开具与响应文件中报价人名称、响应报价一致的有效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九)违约责任

1、采购人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按合同执行进度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拖延金额的5‰的违约金。

2、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或未能在交货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提供该项目验收相关所必须的合法有效的文件,每拖延一天,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如拖延10个自然日成交供应商仍未履行的,则视为成交供应商不能交货,则按合同总价30%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如上述违约金及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仍不足以补偿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违约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进一步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

3、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

4、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当次送货金额的 5‰的违约金。

5、货物在保质期内如无法提供质保服务,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就此造成的一切更换费和其它损失。

6、所有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以次充好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货物并按假一赔三进行赔偿。此种情况超过2次或以上的,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由成交供应商执行处置与原知识产权所有者协商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8、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货物无法按时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承担合同标的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采购人损失的,应另行补足采购人损失。

9、双方对本项目(含涉及本项目相关通知和函电)内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一方书面同意或许可,均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第三人泄露,否则,任何一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成交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途径或方式追索,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律师费、查档费、鉴定费、公证费、交通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

11、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二、报名及响应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18:00:00至**** 18:00:00到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电子化采购系统参与采购项目。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应登入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点击网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并开通电子化采购系统后,即可进入系统选择报名项目,在报名时间内确认参与并提交响应内容,即报名成功。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供应商应根据公告的要求,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报价时间内进入交易系统对项目做出报价,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2.供应商提交报价应满足采购需求。若实际与承诺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该供应商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3.报价次数:1次

注: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设置的报价次数基础上再次发起报价,收到报价通知的供应商按采购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报价,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报价,系统将以前一次报价响应内容为最终报价响应内容。

4.报价时间:**** 18:00:00~**** 18:00:00

5.是否下浮率报价:是

6.是否要提交报价(清单)文件:是

7.(1)“报价(清单)文件”上传须为完整版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模版详见附件。

(2)完整响应文件须在报价截止后两个自然日内寄送至中山市****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小姐

联系电话:****-8420

五、平台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转1

****


附件下载:

响应文件模板.docx

响应文件模板.docx

响应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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