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62.99平方米
计租面积
9.00年
出租期限
竞争性谈判
交易方式
标的位置:
广东省深圳市****
交易保证金:
**** 元
公告起始时间:
**** 09:00:00
公告期满时间:
**** 18:00:00
陈小姐
****
王先生
****
南山区****
资产信息1:南新路1135号-1137号(产业用房)五层
基本属性
面积数量
1239.33平方米装修情况
-出租用途
酒店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 交易属性
招租底价
406299.00元/月(价格含税,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出租期限
9.00年出租递增
每4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6%优先承租权
否招租方性质
集体企业租赁免租期限
3个月(如新承租方获得最终承租权,享有3个月免租期限,含在租赁期限内;如原承租方获得最终承租权,则无免租期)交易保证金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标的物介绍
物业位于广东省深圳市****
地图定点
资产信息2:南新路1135号-1137号(商业)一层102
基本属性
面积数量
345.00平方米装修情况
-出租用途
酒店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 交易属性
招租底价
406299.00元/月(价格含税,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出租期限
9.00年出租递增
每4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6%优先承租权
否招租方性质
集体企业租赁免租期限
3个月(如新承租方获得最终承租权,享有3个月免租期限,含在租赁期限内;如原承租方获得最终承租权,则无免租期)交易保证金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标的物介绍
物业位于广东省深圳市****、计租量345.00平方米、有权属说明、租赁用途为酒店、租金底价为406299.00元/月(价格含税,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出租期限:9.00年、目前未租
地图定点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南山区**** |
起始日期 | ****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 |
面积/数量 | 1、南新路1135号-1137号(产业用房)五层:1239.33平方米 2、南新路1135号-1137号(商业)一层102:345.00平方米 3、南新路1135号-1137号(产业用房)三层:1239.33平方米 4、南新路1135号-1137号(产业用房)四层:1239.33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酒店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9年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3个月(如新承租方获得最终承租权,享有3个月免租期限,含在租赁期限内;如原承租方获得最终承租权,则无免租期)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406,299元/月(价格含税,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 |
租金的递增 | 每4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6%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酒店 | ||
履约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625,196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返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在交易结果公示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原路原额返还; 2、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如物业已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允许分租,由出租方直接向次承租方收取租金,租金以出租方同意分租次承租方的合同价格为准(承租方不得收取次承租方的租金,承租方须在分租合同中注明本要求); 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4、本次招租物业需对物业外立面进行升级改造,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日内向出租方缴纳人民币200万元作为装修保证金,并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出租方提交升级改造的设计和施工方案,方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如果装修改造未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未违反合同约定、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承租方在装修改造完成后向出租方提出退款申请7日内无息退还;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变更经营业态; 6、承租方应保证标的物业在营业前通过二次装修消防报验,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该区域消防管理责任由承租方实际负责; 7、承租方应自行办理上述装修的所有报建和报批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同时相应报建报批手续均需提供复印件给出租方及其指定的物业单位存档; 8、合同期满后或因承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物业内所有固定装修、机电设备归出租方所有; 9、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分租,若涉及分租或转租,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提交与实际签订一致的分租/转租合同副本作存档备查。如出现承租方备案的分租/转租合同内容与其实际签订的合同不一致的情形,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扣除承租方全部押金作为违约金。承租方须自行办妥各项审批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10、承租方拖欠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达60日;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业,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主张设备、附合装饰装修、改建、扩建等任何费用; 11、承租方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12、承租方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 13、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要求,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14、承租方装修前必须向出租方报备,并征得出租方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15、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交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6、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7、租赁押金(不含水电费押金):4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最终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8、水电费押金:200,000元; 19、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8000元/月,物业管理费不包含在出租方收取的租金内,由承租方承担并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等按承租方实际使用情况结算; 20、承租方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21、其他条款见出租方提交至交易机构的租赁合同参考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 ||
其他补充说明 | 1、物业位于深圳市**** 2、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对交易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3、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形式邮寄或者现场递交疑问函(注明项目名称、疑问内容、疑问提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也可以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5、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将交易保证金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将导致“报名和资格审查”不通过; 6、承租方应按照《缴费通知书》要求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金额依据《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标准执行,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 1%(孰低原则)收取。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1.本交易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交易; 2.本交易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组织交易; 3.本交易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组织交易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报名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只允许一家报名,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报名); 2、意向承租方依法注册登记不少于5年(含); 3、意向承租方认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本数),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增加注册资本达到本数的无效; 4、意向承租方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5、意向承租方2024年纳税总额不低于5万元(含本数)。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页面截图; 4、意向承租方2024年纳税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授权参加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意向承租方登记表》、《承诺函》(此两项模版由交易机构提供)。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625,196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 | 深圳市**** |
联系人 | 陈小姐;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转给出租方: 1.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1.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1.3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1.4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1.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或影响公平竞争的; 1.6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2、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关于加强深圳市**** 3、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阅研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相关证件文件复印件提交出租方留存。 7、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8、承租方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后的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
公告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