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环湖科创园7号路工程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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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环湖科创园7号路工程建设工程劳务分包(邀请招标)-招标公告
各受邀单位:
我司现拟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采购方式选择符合琅环湖科创园7号路工程建设工程要求的服务单位,为琅环湖科创园7号路工程建设工程劳务分包项目服务。详情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建设地点:中山市****
(二)项目名称:琅环湖科创园7号路工程建设工程劳务分包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范围包含不限于现场扬尘防控、安全文明施工、临时场地硬化、临时排污、排水、给水、供电等内容(范围详见清单及图纸内容,有变更按合同约定处理)。
(二)服务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合同,价格包含完成本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且含损耗、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赶工费、窝工费、劳保费、保险费(含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和临时设施费、风险费、福利费、利润以及配合其他专业施工所需费用等为完成本项目施工项下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备案及保修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签订后16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包含周末、法定节假日等)。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为自筹资金。
四、报价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范围经营范围应含有与招标项目相同或相近的内容;
2.投标人须持有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证书,年审合格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招标方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4.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近3年内在行业市场上无出现不良行为,包括不限于所供应物资无出现质量问题(缺斤短两、以次充好)、负面经济纠纷、不良信誉等问题,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投标资格或终止合同,投标方承担一切法律、经济后果。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能转包或分包。
(二)本次招标控制价:本次项目招标含税控制价为5,106,542.92元, (大写:伍佰壹拾万零陆仟伍佰肆拾贰元玖角贰分),超过该含税总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原则:上述报价总价和综合单价是报价人结合企业实力进行的综合报价。
(四)中选原则:
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不含税评标价法。
(2)最终报价相同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中选候选单位。
(五)废标判别。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按要求完成投标文件递交,且经评标小组判定该投标文件无法满足评标工作正常开展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人个别文件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但投标人客观实质上具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相应条件的,评标小组可向该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或者未按限定时间内完成澄清、说明、补正的,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的;
3.不同投标人投标ip地址、mac地址、法人信息、联系人信息等重复的;
4.投标价明显不合理或超出招标控制价,经评标小组确定为废标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9:00至****9:00,在翠亨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cuiheng.gzebid.cn/#/)上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方式详见《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以实际上线时间为准。
(获取项目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提交投标文件答疑及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答疑截至时间:****15点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点整(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线上提交
开标时间:****15点整(北京时间)
(具体以实际上线时间为准)
地点:中山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八、项目公示及公告媒体:翠亨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cuiheng.gzebid.cn/#/)。
九、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联系地址:中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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