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宿豫、明庄、枣林船闸阳台封闭安装及安装纱窗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宿豫、明庄、枣林船闸阳台封闭安装及安装纱窗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22.8万元
(五)最高限价:22.8万元
(六)采购需求:宿豫、明庄、枣林船闸阳台封闭安装及安装纱窗。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含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等。(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至****,09:00—12:00,14:00—17:30(工作日)。
(二)获取方式:网上登记获取。将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163.com,授权委托书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磋商的,后果自负。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14:30:00。
(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要求提交至磋商地点,逾期提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磋商地点:宿迁市****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交通运输局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宿迁市宿豫船闸管理所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宿迁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芬
电话:****